索引号 | 11533023056994753Q/2024102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15:19:31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501000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各级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有关城市综合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及城市管理相关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区城市治理和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对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3.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城市建成区域内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负责城市管理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和宣传工作。
4.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年度资金计划;负责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
5.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数字城管等行业管理与行政审批工作,同时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市排水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管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对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含桥梁)、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城市道路照明及附属设施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及管理。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其设施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工作(包括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城区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管理,占道施工现场堆放、渣土运输管理,建筑工地围挡管理,城市悬挂物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管理,城市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监督管理等)。
6.负责对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众使用和活动的场所,包括建筑物立面、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停车场、公交车站、城市滨水区域等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空间秩序管理。
7.负责城市建成区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8.负责城区防汛等城市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房产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成房屋质量的管理和维护、燃气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0.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在人行道、社区、小区、公共场所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采沙、取土等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12.负责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游丧、占道治丧及出殡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币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等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负责行使城市饲养动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加工和处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配合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配合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修理厂油渍污染、洗车场污水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17.配合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在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8.配合文化和旅游局行使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区范围内旅游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9.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的适用范围为城市和街道建成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建领域全部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与市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河道内违规取沙、取土的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行使对城市规划区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垃圾及违规取沙、取土及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3)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人民政府责成需处置的违法建设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并依法开展相应的行政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城市建成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食品等摊贩的食品、质量安全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划定区域外占用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的临时摊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6)与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区范围进行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市文化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城市建成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景点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住建、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移交违法行为和线索,主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认定和技术核准,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腾冲市城市管理市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721”工作方法,发扬工匠精神,努力实现“三全三化”(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网格化、智慧化、标准化)。一是探索城管“新”体制。按照以人为本、依法依规、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统一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法制为途径,探索建立适应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城市管理执法新体制。二是以制度化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队伍提升。完善相关会议、请销假、着装等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例会、“三会一课”、警示教育、庭审旁听等方式开展各类专题学习162次,开展廉政谈话38人次;“躺平式”干部工作开展督查143次,发现问题26起,全部予以纠正,发布专项整治视频短片1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70余次。三是创新机制、示范引领,在执法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两法衔接”制度以及案件评审制度,大大提升了执法案件的质量,充分发挥单位内部各部门及相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保障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装备股、公共事业服务管理股、政策法规保障股、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环境卫生管理股、督查督导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腾冲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2.腾冲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1.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所属单位腾冲市环境卫生管理站财务独立核算,单独编报部门决算,未纳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2.腾冲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为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不单独编报部门决算,部门决算由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报,纳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出现差异。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22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2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3,205,068.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30,215.85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4,852.26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78,431.67元,增长1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50,409.61元,增长10.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8,022.06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在职职工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导致我单位今年收到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增加938,517.70元,我单位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41,368.37元;二是因工作重心转变,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调整相关项目(其中:增加对企业的补助2,500,000.00元,根据腾财预〔2023〕156号增加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及装备专项经费814,400.00元,根据腾财预〔2023〕67号增加非税收入成本专项资金281,973.55元,根据腾财预〔2023〕553号、264号增加腾冲第八届边境贸易交易会经费和腾冲市马站乡“4.17”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经费等145,835.00元,根据腾财预〔2023〕67号减少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维护经费503,100.00元,根据腾财预〔2023〕67号减少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985,848.27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2,253,260.28元;其他收入增加28,022.06元,增加原因是收到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拨科学家论坛市容环境工作经费及组织部拨模范机关示范单位补助资金,故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3,264,630.32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1,892.72元,占总支出的72.64%;项目支出9,102,737.60元,占总支出的27.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09,207.09元,增长11.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7,149.33元,增长3.86%;项目支出增加2,412,057.76元,增长36.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97,149.33元,2023年我单位在职职工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及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938,517.70元,压减日常公用经费41,368.37元,导致我单位今年收到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因工作重心转变,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程序优化和调整相关项目,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253,260.28元,三是增加支付科学家论坛市容环境工作经费和端阳花市工作经费,导致其他支出增加158,797.4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61,892.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30,795.17元,占基本支出的96.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1,097.55元,占基本支出的3.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02,737.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维护经费997,300.00元,主要工作:建成数字城管系统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发现、处置、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形成动态、闭环、长效的城市管理方式,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供了便捷的途径,激发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实现城市管理的人性化、科学化和长效化。
2.城区城市管理制式制服及装备941,200.00元,主要工作:为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统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3.违法违规拆除经费100,000.00元,主要工作:坚决完成市人民政府部署的整改任务,对腾冲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消化存量,杜绝增量,使其逐步减少。
4.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应急处突经费100,000.00元,主要工作: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征地、拆迁等各种矛盾日益突出,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做好相关处突、维稳应急工作。
5.城区内停车泊位划线经费98,670.00元,主要工作:对腾冲城区相关路段划停车泊位线。进一步改善老城区交通拥堵现象,改变市民出行方式,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
6.非税收入成本专项资金1,982,631.18元,主要工作:为收取一般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总金额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用于开展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的各项开支,圆满完成全年事业的顺利开展。
7.2023年公用经费727,456.95元,主要工作:为巩固好腾冲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美丽县城”等荣誉称号,使相关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保障治理“城市牛皮癣”的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打出优秀旅游城市的名片。
8.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整治工作运行经费100,000.00元,主要工作:为巩固好腾冲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使相关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城镇住宅小区工作有效开展。
9.腾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专项资金3,500,000.00元,主要工作:实施我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全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满足腾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正常运行所需的垃圾量,需要将全市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拉运至固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区。
10.2023年财政代管资金234,414.47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单位资金项目不需做项目绩效自评表)
11.2023年春节安排城区氛围营造项目资金255,183.00元,主要工作:为烘托春节氛围,营造良好的节日效果,提升腾冲旅游城市形象,在春节期间在城区主要干道进行氛围营造。
12.腾冲第八届边境贸易交易会工作经费47,000.00元,主要用于在腾冲第八届边境贸易交易会上的工作经费开支。
13.腾冲市马站“4.17”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经费18,882.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期间的日常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30,215.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上年相比增加3,150,409.61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2023年在职职工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导致我单位今年收到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增加938,517.70元,我单位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41,368.37元;二是因工作重心转变,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调整相关项目(其中:增加对企业的补助2,500,000.00元,根据腾财预〔2023〕156号增加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及装备专项经费814,400.00元,根据腾财预〔2023〕67号增加非税收入成本专项资金281,973.55元,根据腾财预〔2023〕553号、264号增加腾冲第八届边境贸易交易会经费和腾冲市马站乡“4.17”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经费等145,835.00元,根据腾财预〔2023〕67号减少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项503,100.00元,根据腾财预〔2023〕67号减少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985,848.27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2,253,260.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1,59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9,22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资金410,808.87元,“事业单位医疗”资金118,834.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276,049.5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资金13,533.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060,50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6,844,658.82元,“城管执法经费”8,802,441.13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413,407.36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8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腾冲市马站乡“4.17”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0元,决算为31,221.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28,421.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03%,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7%,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0元,支出决算为31,221.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28,421.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3年因资金缺口受影响,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
2.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8,5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28,421.38元,完成预算的99.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5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28,421.38元,完成预算数的99.72%。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节约。
3.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0.00元,完成预算的14.00%。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相关经费支出,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加之我单位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814.42元,下降4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174.42元,下降4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0元,下降14.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421.38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1,174.42元,下降42.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421.38元,较上年减少21,174.42元,下降42.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我单位使用公务用车次数频率减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减少等。
3.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决算2,800.00元,较上年增加360.00元,增加14.75%,公务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部门检查督查次数增加,接待任务增加,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量入为出的原则,我单位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开支公务活动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监督问责,进一步压缩公务员接待支出,以实际行动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097.55元,比上年减少41,368.37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各级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各种不必要开支,必须开支的也秉承节约的原则,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二是根据工作任务安排,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调整相关项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办公费92,930.00元;水费7,979.00元;电费36,982.17元;邮电费65,909.48元;公务接待费2,800.00元;工会经费77,6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21.38元;其他交通费用505,780.5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3,403,213.62元,其中,流动资产11,604,988.69元,固定资产1,798,224.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2,421.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6,196.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9,294.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2,664.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8,679.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8,679.9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