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3056994753Q/20230106-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01-06 14:39:06 |
文号 | 浏览量 |
局属各股(室)、队、站、中心: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因城管执法局方面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建立统一协调指挥、分工负责、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理机制,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城管系统各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各股(室)、队、站、中心的责任,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正常的城市管理执法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1.聚众围攻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事件。
2.聚众哄抢暂扣罚没物品事件。
3.暴力砸毁城市管理执法装备设施事件。
4.暴力殴打执法人员事件。
5.其他严重抗拒城市管理执法的事件。
6.受令参与处置其他突发性事件。
三、应急预案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在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严密掌握并有效控制现场动态,降低突发事件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的原则。处置突发性城市管理执法事件,尤其是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实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各级领导分级负责制。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防止执法队员与社会聚集人员发生矛盾、冲突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4.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抓小、抓早、抓及时”,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抗法闹事苗头,预测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群体性抗法事件,超前做好预防工作,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预测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了。
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坚持听从指挥、协调配合、令行禁止、责任追究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多数是在执法过程中引发的,在处置时,一定要正确把握政策法律,既要讲究策略艺术,又要果断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使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6.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对城市管理执法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
7.坚持依法维护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往往聚焦众多的围观群众,甚至参与围攻,在处置过程中,对不明真相的群众,一定要区别对待,既不能简单从事,又不能感情用事,要及时采取宣传劝说,尽快劝散围观群众,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四、组织领导
根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处置原则,成立局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各股(室)、队、站、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处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五、职责分工
1.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研究确定处置措施。负责统一调动、使用力量和装备。必要时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并根据上级指示,结合现场实际,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执法大队(各中队)、公共事务服务管理股、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环境卫生管理股(环卫站)、督察督导股:负责辖区突发事件的预防、摸底排查、日常监管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处置工作。在本辖区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报告局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定突发事件的规模,向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详细情况,并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现场控制等各项工作。
3.党政综合办公室:保持与局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指挥和大队的联系,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和向上级部门的报送。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工作。
4.财务装备股:做好车辆保障和提供急需物品、装备等。
5.政策法规保障股:按照局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促进我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安全管理法制化。协调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责任认定,依法加强各种突发事件进行事故法律责任落实的管理。配合其他股(室)、队、站、中心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对我局在突发事件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向群众宣传的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法律法规,参与劝说疏导围观群众。
六、处置程序
1、当遭遇暴力抗法时,一般情况下,先行报告本区域负责人(大队长、股长、主任、站长),然后按负责人的要求处置。同时向公安110报警,在等待公安支援的同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注意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并向对方发出警告或予以劝解。
2、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并千方百计劝阻和制止事态的发展。
3、接到上级指令后,按指令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