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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60527-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5-27 14:32:12
文号 腾政办发〔2026〕18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5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腾冲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6—2028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挖掘腾冲市林地资源潜力拓展林草产业发展空间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乡村振兴结合腾冲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2028底,全市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全产业链产值突破65亿元。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的林下经济重点乡镇15个以上培育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个以上培育林下经济经营主体50个以上带动林下经济从业人员8万人以上林下经济从业人员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壮大林下种植,着力扩面提质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以林下中药材种植为主,以森林蔬菜、食用菌、牧草等林下种植为辅促进林下种植扩面提质,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2026年新增林下种植5.685其中林下中药材种植5.4亩、森林蔬菜种植0.15林下食用菌生态培育0.02万亩、林草融合发展0.1万亩,林下种植产值达17.285亿元2027年新增林下种植2.508其中林下中药材种植2.2亩、森林蔬菜种植0.1林下食用菌生态培育0.04万亩、林草融合发展0.168万亩,林下种植产值达18.841亿元2028年新增林下种植2.71其中林下中药材种植2.4亩、森林蔬菜种植0.1林下食用菌生态培育0.1万亩、林草融合发展0.11万亩,林下种植产值达20.348亿元。(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二)做精林下养殖,促进绿色增收。在环境承载范围、不影响林木生长、不造成环境污染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林间空地、饲草资源,采用林畜、林禽、林蜂等模式,适度发展猪、牛、羊、鸡、鸭、鹅、蜂等传统养殖业,实行立体种养和复合经营。2026年林下养殖面积达19.8万亩,产值1.746亿元;2027年林下养殖面积达21.58万亩,产值1.903亿元;2028年林下养殖面积达23.31万亩,产值2.055亿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相关国有林场)

(三)规范林下采集,推动提质增效。适度发展野生菌、竹笋、野生中药材、森林蔬菜等林下产品的采集加工、流通和销售业,延伸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推进森林药材、森林食品、林产化工等精深加工业加速发展,促进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包山育菌”“包林养笋等模式,加大野生食用菌、竹笋、野生中药材、森林蔬菜保育促繁力度,建立健全谁承包、谁投入、谁管理、谁受益的经营管理机制。2026年林下采集面积达71.53万亩,产值7.65亿元;2027年林下采集面积达77.97万亩,产值8.339亿元;2028年林下采集面积达84.20万亩,产值9.006亿元。(牵头单位: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四)做强景观利用,拓展生态价值。充分发挥林区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良好的优势,合理利用森林生态景观、自然文化环境和林下无公害产品建设森林康养基地、精品徒步路线、自然教育基地、观鸟基地、林家乐、森林农庄、林下经济庄园,有序开发利用特色森林景观,打造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品牌。支持发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疗养,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商品;大力推进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逐步完善森林康养产品体系建设。2026年森林景观利用面积达111.8万亩,实现产值28.55亿元以上;2027年森林景观利用面积达121.86万亩,实现产值31.12亿元以上;2028年森林景观利用面积达131.61万亩,实现产值33.609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局、市林草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相关国有林场)

(五)提升种苗产业,夯实发展根基。以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为主,重点培育珍贵乡土树种苗木,为绿美城乡行动、生态修复、国土全域绿化提供基础保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种苗产业,积极争取科研院校的技术支撑,支持企业投入乡土优良树及道地药材的驯化繁育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栽培选优试验等工作,全面提升种苗产业水平。2026—2028年,建设和完善苗圃配套设施300亩。2026年培育黄柏、杜仲、厚朴、黄精、金银花等苗木410万株;2027年培育用材林、经济林及中药材苗木300万株;2028年培育用材林、经济林及中药材苗木300万株。(牵头单位:市林草局,责任单位:相关国有林场)

(六)培育市场主体,打造区域品牌。通过引进龙头企业、培育本地经营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发展电商营销等多种方式壮大市场主体。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引领性强、市场渠道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带动我市林下经济发展。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林下经济,形成多元化的经营主体格局。着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国有林场+企业+村组+基地+农户”“订单生产等运作模式,鼓励各方以林地、资金、技术参股,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培育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的新兴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2026—2028年,每个乡镇新增有一定规模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2户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林草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科技赋能,健全标准体系。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指导服务,打造区域特色品牌。支持选育和引进适合林下环境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中药材、食用菌等优良品种,加强乡土优良品种保护与利用。研发和推广适应林地环境的轻简化、智能化机械装备。围绕林下经济发展,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一批创新平台,重点突破高效仿野生栽培、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保鲜储运及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引导行业协会、经营主体、科研院所等制修订林下经济有关标准,分类制定种源选育、生态种植、采收加工等技术规程。推行按标生产、依标监管、亮标流通模式,完善林下种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依托腾冲科学家论坛平台,聘请省内外专家组建林下经济专家库。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市、县、乡、村贯通的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开展绿色有机、森林生态标志等产品认证认定,加强区域特色品牌、公用品牌建设。围绕天麻、云茯苓、滇黄精、草果、鸡枞等药食同源品种和优越的特色森林景观,以药膳、药茶、调理药包、森林食品为重点,大力研发、生产销售药食同源系列伴手礼产品。打造腾冲翡翠天麻”“腾冲黄精”“腾冲鸡枞”“腾冲森林康养等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金融资金持续支持的林下经济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统筹整合中央及省级林业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等,支持林下经济发展。从2026年起,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以上,对市内从事道地与特色药材良种繁育、种植、基地水肥一体化的合作社、企业、国有林场等经营主体,采用直接补助、先种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扶持。同时,通过开展森林抚育等林草项目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2026年,实施森林抚育3.88万亩,投入资金134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和辅导,落实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林下经济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林下经济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三)丰富金融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碳票质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业务,丰富优化适合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开发多样化林下经济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纳入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范围。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推广林权按揭贷款、林产品抵押贷款、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腾冲营业部、金融监管局腾冲支局,责任单位:各银行、各相关单位)

(四)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坚持生态优先,按照功能相容、空间复合利用原则,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以及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活动。利用商品林发展林下经济的,经营者可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不影响森林整体功能的前提下,经营者可适度利用公益林,科学有序发展林下经济。将森林康养、特色林产品加工产业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鼓励利用林区闲置场所、设施发展森林康养。为发展林下经济修筑的生产道路、管护设施、生产资料用房和贮存场(库、室),安置的移动设施和装置,以及为满足直服设施需求而配套设置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通信类辅助设施,相关用地符合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标准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五)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统筹有关部门扶持政策,完善林区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支持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建设。加强双千兆网络覆盖,推进5G基站、物联网终端等新型基础设施向林区延伸。支持在重要产区布局建设林药烘干、林菌速冻等设施,推动林下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腾冲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林长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级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助力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林草部门要认真贯彻有关林下经济发展法律法规,落实林下经济发展用林政策,统筹整合林业项目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农业农村部门要整合好乡村振兴政策支持扶持林下经济项目发展;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林下经济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优先纳入用地计划和审批;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环境评价;工信部门要加大林下经济科技支撑力度,加快发展林产品存储加工业;投资部门要做好林下经济招商引资工作;交通、水务、电力、通讯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林下经济发展所需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保障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从2026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召开1次林下经济工作推进会,总结林下经济发展的亮点和经验,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本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林下经济发展宣传,聚焦林下经济发展各环节,探索发展模式,宣传典型经验,展示发展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讲好腾冲好山好水好药材故事,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腾冲林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品牌推介、产品展销等活动,提升腾冲林下经济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