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4_A/2016-1114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5-01-30 09: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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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4〕486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二)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三)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各级的决策决定;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2. 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完成县政府向上级报告、请示等文稿的办理工作。
3. 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及各单位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意见等工作。
4. 协调、起草、审核、送审、印发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种文件,为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提供文稿或资料。
5.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等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检查和反馈工作。
6. 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收集、上报政务信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
7. 配合县政府领导及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事故,按规定做好事件、事故的上报工作。
8. 组织、协调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办理需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报告、通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9. 负责上级下发、传送给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办理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10. 做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调处有关行政复议案件;对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把关、审查备案工作。
11. 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及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2. 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工作。
13. 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由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信访件,受理和交办群众直接给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领导的来信和来访。
14. 做好政府机关行政、后勤、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腾冲县机关托儿所;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和机关大院保安工作。
15.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实有人数57人,其中:行政40人,工勤17人;退休人员16人;在编实有车辆15辆。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53.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39.5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713.86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36万元。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853.36万元,基本支出情况如下:
(一) 工资性支出246.51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独子费、单位驾驶员养老保险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8.14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3.5万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71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5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22.5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4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