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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2016-1114066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5-10-14 16: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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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接待办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接待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接待上级和友邻地州、市、县前来我县考察、调研、指导工作的县处(局)级以上领导。

协助县委办、政府办筹办重大会议以及在腾举行的各种商贸文化活动。

2.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外联活动的协调工作,参与县级领导重要外联活动的前站及随行服务工作。

3、2014年来,腾冲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接待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同时依托腾冲旅游资源,深度挖掘接待人文内涵,围绕将腾冲建设为国际休闲旅游度假胜地的目标,充分发挥接待“桥梁”功能和“窗口”作用,自觉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创新接待模式,为扩大对外交流、推动腾冲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第二部分 接待办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接待办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接待办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7,943,458.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3,458.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801,621.64元,其中:基本支出7,801,621.6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01,621.64元。比上年21,102,379.66元减少13,300,758.02元减63.03%。其中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1,802.16元、占基本支出的16.69%,商品和服务及日常公用支出6,499,819.48元,占基本支出的83.3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1,62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21,102,379.66元减少13,300,758.02元减63.03%。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7,418.2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203.4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接待办部门(单位)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360,88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526.4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140,361.58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19,632,792.44元减少13,271,904.4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接待办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接待办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526.42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年决算增加/减少**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运行维护费220,526.42元,比2013年决算数293,282.00元减少72755.58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接待及机构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接待办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26批次,66136人,接待费开支6,140,361.58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19,339,510.44元减少13,199,148.86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家级来宾、省级来宾、市级来宾、各友邻地州市、县和企业来宾、外宾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