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30/2018-021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19:3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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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3日,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腾冲市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腾政办发〔2018〕9号),进一步明确了我市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任务。现就《腾冲市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腾冲市2015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根据住建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省级园林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将于2018年对我市进行实地验收和复查。
二、目的意义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保山市“四创两争”工作要求为指引,进一步加强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配套完善基础设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打造绿量与品质并重、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兼顾的城市绿化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围绕“植树绿城、美化靓城、园林名城、生态宜城”的城市绿化工作思路,以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为指导,抓好城市绿地规划建设。2018年,加快推进东湖改扩建、大盈江河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下河村湿地、和顺水生态修复治理等生态修复建设工程,进一步构建分布合理、绿量充足、生态效益显著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坚持以“绿化、美化、彩化、香化、果化”为主题,打造好华严路、机场路等城市道路绿化,构建“一街一景”的特色道路绿化体系。统筹水体、堤岸、湿地、植被、景观等要素,推进城市绿道系统建设,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生态廊道。进一步完善公园广场应急避险功能,发挥城市绿地综合效益。
(二)夯实市政基础设施。按照《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推进工作完成成果、成效考核任务分解表》要求,进一步落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范化管理运营等级评定、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乡公厕、城市防水排涝、生活垃圾分类、敏感区域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城镇供水规范化、城市修补及生态修复“双修”工程等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公交、公厕、停车场、农贸市场等便民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一水两污”治理。
(三)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市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推进腾冲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发挥各类创建工作的综合生态效益。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科学划定城市及坝区可视范围内的村庄增长边界,最大限度保护城市周边田园风光,实现“留白增绿”。抓好风景名胜区、城镇面山、水体岸线以及湿地资源、生物物种种质资源、乡土树种和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确保空气质量、地表水体质量、城市噪音达到规范要求。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文明城市标准持续抓好网格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大力整治城市乱象,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四)完善有关台帐资料。按照《腾冲市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任务分解表》,各相关单位补充完善2015-2017年期间工作台帐资料,于2018年3月31日前提交市创园办,涉及的指标数据要真实、合法、有效。台帐资料由市创园办负责汇总和整理,按照省住建厅要求上报。
(五)切实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保障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经费。统筹使用好资金,实施好单位范围内所涉及的创园绿化建设工程,特别是道路周边的单位要积极实施拆墙透绿、破硬建绿、见缝插绿及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最大限度增加绿化量,增加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品位。住宅开发商要积极参与创园工作,认真做好小区内部园林绿化美化工作。
(六)加大复检宣传力度。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围绕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共交通等媒介,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城区重点地段要设立宣传牌,街道社区要开辟宣传栏,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广泛宣传复查工作的重要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曝光占绿、损绿、毁绿、损坏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