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30/2018-071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3-23 19:3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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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9日,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腾冲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腾政办发〔2018〕15号,以下简称《方案》),内容涵盖我市地质灾害分布情况、趋势预测、危害特征、重点防范时期、防治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便于更好地学习和解读《方案》相关内容,切实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现就《方案》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一是根据国务院2004年3月1日施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是客观上腾冲地处横断山脉南段偏西部位,地质构造复杂,山区地层岩性受构造活动影响,岩体结构面发育,岩石破碎,风化作用强烈,沿大盈江、龙川江两岸第三系半成岩状粘土岩、砂岩形成台坎,加之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育,进入汛期以后,可能出现局地短时集中强降雨,局部暴雨或长时间降雨等极端天气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从而威胁城镇、学校、景区、矿山、集市和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域,破坏道路、水利和房屋等基础设施。
三是自2003年以来,全市每年均按规定于汛期前制定完善本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以指导各乡镇和市直相关单位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目前排查出来存在隐患的自然村有442个(滑坡365个、泥石流36个、地裂缝22个、崩塌15个、地面沉降4个),矿山47座,水电设施14座,学校6所,旅游景区6处,公路3条(处),其中东南部五合、芒棒、蒲川、新华,北部界头、明光、曲石,中部荷花、腾越以及西部猴桥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在持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影响下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为科学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灾害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为切实保障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运转。每年均应对隐患点和监测人员更新情况进一步明确,将防灾减灾责任落实到人,根据汛前排查出的隐患点情况,按群测群防网络标准确定了今年888名监测负责人(自然村寨795名、矿山52名、学校7名、景区12名、水电设施19名、公路3名)和256名监测责任人(自然村寨182名、矿山42名、学校景区14名、水电设施和公路18名)以及18名预防责任人,公布了相应联系电话,确保所有隐患点处于正常监控之中。
三是对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相关单位以及相应隐患点需要做的具体工作予以明确。
三、主要内容
一是对全市地质灾害主要分布情况以及重点危险区做了预测,对灾害激发因素做出分析。2018年全市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较常年正常,灾害高发区主要分布在西部槟榔江流域猴桥镇永兴、箐口一带以及三岔河电站、腾猴高速、腾陇高速公路建设区,重点危险区域为龙川江主流域区块、大盈江流域区块、龙川江支流区块、槟榔江流域区块;部分地质灾害是由于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所致,以及在人类工程活动情况下遇强降雨等因素而诱发。
二是对全市隐患点类型做出统计分析。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中,滑坡数量约占80.5%,其次是泥石流及崩塌灾害;地域分布上,东南部隐患点较多。
三是明确了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全市气候特征和地质灾害发生历史,结合今年气象预测情况分析,主汛期将集中在6-8月,据此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从5月15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
四是先从组织制度上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保障,其次对具体防治措施进行逐一明确。
五是《方案》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方案》中罗列的隐患点及监测人员仅为汛前排查和布置情况,若汛期产生新增隐患点,由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及时布置监测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