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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50604-00028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6-04 1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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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修编)

为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声环境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市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腾冲市实际,印发《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修编)》,以下简称“《功能区划分》”。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功能区划分》修编背景

《云南省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2019—2029)》自2018年10月27日颁布实施以来,已使用5年,未进行调整修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腾冲市中心城区城市规模和城市功能布局均发生较大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加上现行法律法规调整,《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2019—2029)》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需求。经对照《腾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腾冲市中心城区城市规模和城市功能布局均发生较大变化,同时环境影响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随之变化,采用的法律法规也进行了更新,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的要求及《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报告》(2019—2029),结合腾冲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重新修编。

2024年3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委托保山市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评估和修编。在收集整理腾冲市中心城区声环境现状、腾冲市中心城区交通道路网、腾冲市行政区划、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腾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资料基础上,采用ArcGIS、CAD等专业软件,结合实地监测调查,编制完成《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修编)》。2025年3月27日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充分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腾冲市人民政府常务会仪审核通过。并对功能区划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功能区划分》修编目的

修编是为了加强腾冲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腾冲市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腾冲市声环境质量,同时为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解决噪声纠纷,为噪声污染科学执法、噪声污染源治理、新建项目噪声管理、环境规划等提供依据。

三、《功能区划分》基本原则

区划制定以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2)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3)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4)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5)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四、《功能区划分》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生态环境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便函〔2023〕98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2023〕—372)、《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3〕120号)、《腾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云南省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2019~2029)、《云南省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报告》(2019~2029)。

五、《功能区划分》修编结果

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6个单元,总面积52.44km2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4个区划单元,总面积27.77km2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3个区划单元,总面积8.20km2

4类声环境功能区:均为4a类,以腾冲市中心城区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11.11km2。

六、其他说明

(一)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划分成果可适时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腾冲市的声环境质量水平。

(二)《功能区划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云南省腾冲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