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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17-0102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发布日期 2017-01-02 1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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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财政局关于成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成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公司、金融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部署要求,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腾冲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成员

 长:李继才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张泰陆  国资委主任

        董书忠  金融办主任

        邵曰伦  非税局局长

黄永显  副局长

        万永秋  副局长

        李映华  副局长

        革素芳  副局长

        刘蔚蔚  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彭海邦  金融办副主任

 员:杨庆山  局办公室主任

   预算股股长

敬会书  国库股股长

杨新润  监督检查股股长

董智芬  行政政法股股长

   社保股股长

李绍清  经建股股长

黄菊芬  综合股股长

   产业发展股股长

潘东明  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农业股股长

杨明旭  开发办主任

许建华  综改办主任

杨翠云  资产管理股股长

李维宏  国资公司经理

杨翠清  会计股股长

             涉外和金融股负责人

   教科文股股长

许洪铭  采购办主任

二、 领导小组职责

(一) 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导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中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和保山市财政局推进PPP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 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PPP项目资金的使用、PPP政策的执行、PPP项目推进和相关工作。

(三)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股室,由责任股室牵头组织推动项目实施等工作的具体落实,相关成员股室人员积极参与配合。

(四) 指导各项目单位解决好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三、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涉外和金融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分管涉外和金融股的局领导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协调工作。

四、 领导小组成员股室职责

(一) 预算股职责

1. 负责配合PPP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本市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财政支出统计监测相关工作,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和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2. 负责配合局PPP领导小组成员做好PPP项目债务识别、通过PPP模式化解市本级存量政府性债务等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二) 国库股职责

负责及时拨付财政承担的PPP项目支出,并根据局内资金管理股室提供的材料,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对与财政预算收支相关的政府股权投资进行账务确认。

(三) 涉外和金融股职责

1.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负责PPP政策、工作情况的对外发布和宣传。

2. 负责已实施和拟实施的全市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的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协调PPP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全市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工作。

3. 负责组织PPP领导小组成员对PPP项目进行识别和入库审核。

(四) 监督检查股职责

负责牵头组织对PPP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 税政法制股职责

负责落实好国家支持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和宣传。

(六) 资产管理股职责

1.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全市PPP项目国有资产管理,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建立PPP项目资产管理台账。

2. 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国有资产、股权转让、特许经营权授予或转让以及项目公司资产权属管理。

3. 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制定的其他机构在PPP项目资产移交政府时,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资产评估和登记入账。

(七) 政府采购办职责

负责根据PPP项目政府采购(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相关制度和文件,对全市PPP项目政府采购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八) 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建股、产业发展股、农业股、社保股职责

1. 按股室职能职责,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PPP项目识别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行业领域PPP项目备选目录。

2. 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省级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工作,确保PPP项目的财政支出清晰合理,对于在部门年初预算承受范围内并符合PPP相关规定的项目,出具物有所值评价审核结论。

3. 负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将下一年度PPP项目合同中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财政资金收支,纳入预算草案,对符合纳入预算管理要求的PPP项目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将其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切实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对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申请进行审核,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4. 负责做好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事先约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产出、实际效果、成本收益、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5. 负责在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以前,审核PPP项目合同文本,对照实施方案及采购文件,比对合同文本的条款是否发生实质性变更,确保合同项下的政府(或公众)支付责任清晰、合理、可承受。

6. 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PPP项目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开展PPP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定期检查,确保阶段性目标与资金支付相匹配。

7. 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业领域PPP项目推介工作。

8. 负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从财政系统存量政府性债务系统中筛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并制定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工作计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开展收集、汇总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的PPP项目财政支出、化解存量债务等相关工作报表和工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 人员调整制度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工作推进中涉及股室需要新增或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由各股室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