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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办理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情况通报(十二)

发布日期:2022-11-2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11月19日,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的第十二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4件,涉及2个县区、1个市直单位,隆阳区2件、昌宁县1件、市委编办1件。保山市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转相关县(市、区)、市直单位进行办理。

   截至11月19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12批次59件,涉及5个县市区、1个园区、2个市直单位。

各单位转办件统计

(截至时间:2022年11月19日)

序号

单位

总计

来电

来信

1

隆阳区

41

36

5

2

施甸县

5

5

0

3

腾冲市

5

4

1

4

龙陵县

1

1

0

5

昌宁县

3

3

0

6

腾冲边合区

管委会

1

1

0

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

2

0

8

市委编办

1

0

1

合计

59

52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