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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005257-0-/2021-1210001 发布机构 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10 15: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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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边合区关于市委生态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2021年8月10日至9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边合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202110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共反馈边合区6个方面的16个问题,并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腾冲边合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2110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10月15日,腾冲边合区党工委、管委会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了整改方案报告。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边合区6个方面的16个问题,目前完成整改9项,整改中7项(完成阶段性整改)。制定整改措施45条,目前完成整改39条,持续整改中6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问题1:领导班子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到位,存在被动应付学习和为完成任务而学习的情况,2019年以来所组织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讨论活动均为保山市或腾冲市统一组织开展,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习活动,且学习形式单一,理论结合实际不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并结合边合区实际情况提出有建设性的发展意见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5月17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题,10月25日,以“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四届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全力以赴做好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推动保山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主题开展了集中学习。(完成整改)  

(二)担当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问题2: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2019年、2020年、2021年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内容基本雷同,所提的问题年年存在、所提的工作措施大致相同,大力推进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梳理了历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年度工作总结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督促并完善整改。(完成整改)  

问题3: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得不牢。2019年以来平时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以研究项目推进(如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为主,对辖区存在的环保工作方面问题研究不够深入,解决办法不多、推进力度不够。在工作过程中,倾向于经济效益和项目进展,对生态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对辖区企业的环保存在问题监管不严不实,与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集中学习,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边合区机关党支部于10月19日组织机关党员到中和镇高田社区开展了清理河道保护环境的主题党日。11月7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成整改)  

(三)协调力度不够,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问题4:污水管网建设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腾冲边合区供排水ppp项目融资推进缓慢,总投资2.0146亿元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项目公司完成投资约9000万元,园区范围内7.5千米道路雨污未分流,现状通过雨污合流的箱涵汇集后接入汇通路污水管网除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的3.05千米路段及园兴路改扩建在建施工段1.05千米外,仍3.4千米路段需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整改落实情况:1.正在实施园兴路改扩建工程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已协调供排水PPP项目SPV公司,尽快筹措资金,加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管理。(整改中)  

问题5: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未实现全覆盖。与腾冲市协调力度不够,天然气配套设施推进速度较慢,设施不完善,与腾冲市签订项目实施协议的昆仑燃气公司目前尚未完善园区供气门站和管网,天然气无法输送至企业,目前仅有腾药实现管网供气,晨光生物、华宇生物、新绿色等公司只能使用气管供气,其他只能用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的工作基础还相对欠缺。中泰轻型建材蒸汽加压砖生产线使用废旧建筑模板作为燃料,长森木制品厂、海华木制品厂、春木木业、敬业商贸、森成木业、双虹木制品等企业在用锅炉使用木材加工边角料及木屑做为燃料。  

整改落实情况:1.已组织对腾梁路4公里、园兴路0.8公里、富源路2.5公里、瑞兴路2公里中压燃气管线的建设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从技术上保障已建成燃气管网具备供气条件。                      2.已要求使用锅炉企业开展监测。  

问题6:污水处理厂未完成减排指标园区企业进驻和开工率不高,处理污水量未达到现状处理能力的60%,目前仅为46%,加之进水浓度较低,未能完成减排任务指标  

整改落实情况:1.对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要求加强日常监管;2.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大日常检查频次;3、加强污水管网日常监管。(已完成)  

(四)宣传引导不足,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  

问题7:企业缺乏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发挥主体责任不够,大部分入园企业均无内部环境管理机构,也无专职管理人员,多为一些兼职人员或临时指派的人员,对企业自身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均不清楚,对相应的环保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知之甚少。  

整改落实情况:11月1日,生态环境分局已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的通知》(保腾边环发〔2021〕04号)。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规范管理台账,加强环保宣传教育。12月初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检查。(已完成)  

问题8:“未批先建”、“久试未验”问题突出。方圆包装、双虹木制品二期、恒益沙石场存在“未批先建”,方圆包装有限公司建厂前,相应职能部门已经提出不宜建设的意见,业主仍租用土地、厂房建成投产,且使用燃煤锅炉,环评无法审批;双虹木制品二期2009年入园时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因规模也达不到立项要求,也不符合园区规划,无法办理立项备案和环评手续;恒益沙石场2002年就已开采加工砂石料,因临近风景名胜区,无法办理立项备案和环评手续;英唐新能源科技、众兴石业、兴盛经贸存在久试未验,现在仍未完成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1.方圆包装有限公司已关停并撤除了设备;2.双虹木制品二期已停产整改;3.恒益砂石厂设备已拆除;4.众兴石业已组织环保竣工验收;5.英唐新能源科技因停产,目前无法组织验收,待生产正常后将督促及时验收;6.兴盛经贸目前已立案查处  

问题9:环评“重审批、轻落实”。对企业环保方面管理不严不实,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企业办理环评后未按审批的建设内容实施项目建设,存在“批建不符”,如: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腾冲有限公司项目环评审批后,2019年6月在未建成有机肥厂、自建污水处理站就投产,生产产生的异味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原计划搬迁至界头镇的初加工生产线建设进度缓慢,园区现状建成的发酵池仍在使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部分企业实施的项目工艺变更及环评到期后,未按要求变更环评手续,且对日常检查要求的整改事项不严格落实如:腾冲县和顺镇学新石材加工厂2004年开始开采和加工砂石料,后办理了环评手续,但未按要求变更环评手续,2019年园区综合环境整治时,要求企业拆除相关设备,及时清理堆存的沙石料,并已经明确整改时限,至今仍未拆除相关设备,清理堆存的沙子。  

整改落实情况:1.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边合区分局已对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腾冲有限公司进行约谈,企业已组织开展项目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腾冲县和顺镇学新石材加工厂现已停产,计划于2022年2月底前拆除设备。  

问题10: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业务不熟。企业不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缺乏对员工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一些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和要求,不理解、不熟悉,如:腾冲制药厂、东方红制药等8家企业2020年未按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整改落实情况:1.已督促所有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完成2021年自行监测,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目前已拟定培训计划,并向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派人协助开展培训的函,待确定授课人员确定后,及时组织园区企业负责人和环保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问题11: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不规范。园区内汽车修理、工程机械维修个体户,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管理制度、台账记录、转运手续办理等方面落实不到位。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简陋,“三防”措施不规范,在转运过程中不会网上申报,且日常记录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1.11月,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考核,抽查5家产生危险废物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考核。2.已制定计划,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开展固体废弃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  

问题12:无组织排放导致晴天扬尘现象明显。现有的木材加工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难以集中治理,存在无组织排放行为。腾冲永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腾冲县恒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分公司等6家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扬尘问题突出。腾冲双虹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木材加工厂企业作为锅炉燃料的木材加工边角料及木屑不同程度存在飞扬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分行业正在开展扬尘治理自查自纠与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拉网式督查检查。由分管副主任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20人开展园区综合环境整治,组织各木材加工厂、混凝土公司、砂石厂和驻点工作人员召开会议,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向各混凝土公司派驻现场监督检查人员,监督企业做好进出入车辆清洗等工作以及“六个百分百”执行情况,派出2个流动检查组,对园区砂石厂、施工工地进行全天不定时现场检查。强化道路交通扬尘防治,加大重点路段于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渣土、砂石料、混凝土等运输车辆检查和管控,有效解决道路扬尘问题。(完成整改)  

(五)责任压实不够,环境保护监管待加强。  

问题13:环保执法不严。边合区对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不严,群众对企业环保方面有部分投诉反映,如保山荣锂科技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噪音超标(环评报告要求企业夜间生产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部分时间实际为60.8分贝)。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荣锂科技开展了检查,要求企业于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企业于10月1日停产,并组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更换噪声较大的电动机,制氮机采用隔音棉降噪),目前正在整改中。  

问题14:环保执法未落到实处。工作作风不实,环保执法重检查、轻落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督促企业整改,致使问题历时已久仍然存在,如:市生态环境局腾冲边合区分局于2021年3月3日环保工作检查时提出的未设置危废暂存间的问题,8月27日巡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问题未整改;对众兴石材提出的生产成品未覆盖、未正常使用除尘设施和生产区产生扬尘等问题,巡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问题均未整改,扬尘依然较大;兴盛经贸、中泰轻型建材、滇科等公司均涉及现场检查后未落实整改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对高黎贡山生态茶叶有限公司、众兴石材、兴盛经贸、中泰轻型建材、滇科等公司现场检查后未落实整改要求的问题开展检查,并要求企业按时完成整改。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组于11月对园区开展了1次联合执法检查。(整改完成)  

问题15:执法人员保障不足。生态环境分局在职在编人员仅1人,无法开展相应的执法和行政审批,也无执法权和审批权。  

整改落实情况:已向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上报了增加生态环境分局人员编制的请示。(整改完成)  

(六)把关不严不实,招商引资质量待提高。  

问题16:园区招商引资缺乏叫得响的大项目、好项目、龙头项目,内部发展动力不足,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按照园区规划和产业定位引进高精尖企业,绿色产业入园存在诸多困难,导致对新入园的项目倾向于财税贡献和项目进展,入园的83户企业没有环境治理型项目,基本都是生物制药、木制品及旅游产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加工及服务、社会事业和服务业、新能源(新材料)加工类企业,生态效益不显。如:园区严控“两高”行业进入,因建立健全产业链发展的形势需求,荣锂科技等耗能高的项目还是落户了猴桥徐家寨片区;晨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有效成分提取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材料——万寿菊发酵后产生较大气味,对周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整改落实情况:严把招商项目环保“准入关口”,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针对每一个拟入驻园项目,充分征求经发、自规、住建、环保、安全生产等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坚决避免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缺乏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入园,从源头上牢守生态“红线”。(整改完成)  

三、存在困难  

(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现腾冲边合区是2015年12月由原猴桥边合区与原腾冲经济开发区合并共建并实体化运行,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大健康”“大物流”绿色产业,打造“绿色产业示范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目前多数仍在建设中,有限的财政收入制约着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有差距。  

园区管委会属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在经济管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保山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保山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保办字〔2021〕12 号)文件中明确了市级43个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但管委会内设部门与保山市直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无对应部门落实,难以履行其对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目前,边合区管委会仅有机关事业人员41名。管委会内设11个内设部门及国资公司,平均每个部门工作人员不足3人。由于园区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问题,很多工作没有对应的部门和人员去开展,工作中难免存在疲于应付、顾此失彼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腾冲边合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工作时的殷切嘱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扛起扛实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中,认真抓好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抓好督察、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生态文明理论学习,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一是加强生态文明理论学习。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步伐。  

二是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扩大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管委会依法管理环境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保办字〔2021〕12 号)《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自觉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发展的始终,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  

(二)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园区污染防治基础  

一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根据园区建成区项目建设进度,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在实施市政道路新建时同步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实现新拓展建成区范围内污水应收尽收。  

二是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协调推进天然气供销体系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集中供热项目。督促生物质燃料锅炉完善除尘设施,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传统锅炉升级改造,新入园项目全面推广清洁能源。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绿色发展为根本,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纳入园区经济发展规划,继续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功能定位,抓好重点产业培育工作,扎实推进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提升一批符合园区规划、效益好、运行稳定、工艺先进的企业。  

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规划和规划环评,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项目入园审核,坚决杜绝不符合园区规划和产业布局,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入园。  

三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多渠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法治教育,提升入园企业环保意识。监督企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加大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四)切实提升园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把握省级园区优化提升机遇,理顺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环境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能力。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日常监管和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保障园区生态环境安全,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是狠抓督促整改落实。统筹抓好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落地,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分管领导、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行业主管责任,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成立专项督导组,强化跟踪督导,定期通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责任落实。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请边合区广大党员干部及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对整改情况公示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到腾冲边合区纪工委反映。  

地址:腾冲石头山工业园区园兴路10号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三楼纪工委办公室。电话:5146566  

                          

                        市腾冲边合区党工委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