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腾冲市国际琥珀交易中心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第十条规定,结合腾冲实际,市城镇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草拟了《腾冲市国际琥珀交易中心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腾冲市国际琥珀交易中心项目
二、征收范围:翡翠西路来凤加油站向东至珠宝路,沿珠宝路口向北至建材城仓库区止(含建材城仓库全部),沿建材城仓库围墙向西至腾越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围墙,再沿腾越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围墙向西交腾越路,沿腾越路向南交来凤加油站止。
三、征求意见期限:
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城镇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市民政局救灾中心二楼)提出(联系人:杨晓;联系电话:0875—5183574)。
附件:腾冲市国际琥珀交易中心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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