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有效保护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腾冲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经逐级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提出腾冲市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5项,腾冲市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70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5日(2024年10月16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和文化事业股如实反映,或通过乡镇(街道)文化站上报复议材料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5—5151919
通讯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65号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邮编:679100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腾冲市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2.腾冲市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