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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005257-0-/2018-1121001 发布机构 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12 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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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边合区发展建设实行保山市市属市管、与腾冲市共建的体制,在保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边合区党工委、管委会和腾冲市委、市政府共同抓好边合区的开发建设,党工党和管委会统一负责边合区开发建设及其所托管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领导边合区党的工作,负责边合区及其托管乡镇党的各方面建设工作。(2)根据保山市委、市政府的授权范围,按照与腾冲市签订的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辖区内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权限。(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边合区工作的方针、政策。(4)制定边合区总体规划,各项具体管理办法、优惠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负责规划、建设、管理边合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和周边群众工作。(6)负责入驻边合区企业和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7)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8)负责辖区内的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9)负责辖区内的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10)负责辖区内的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11)负责边合区BT、BOT运营的监管和风险控制。(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品流通、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方针和政策。(13)依托国际大通道、发挥面向西南开放的独特优势,立足于双边、多边经贸合作和共同繁荣,从服务国家实施面向西南开放战略出发,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发展面向西南周边国家市场的加工制造业,探索提升沿边开放的新途径、新模式,打造面向西南开放的经贸服务平台,打造带动沿边开放与区域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民族团结、睦邻友好的和谐边疆。(14)完成保山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腾冲边合区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党工委、管委会紧紧扭住发展这条主线,突出跨越发展主题,以招商引资、投融资、产业培育、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用发展统领边合区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1、经济持续平稳增长。2017年,实现托管区生产总值27.2亿元,增15%; 实现工业总产值15.5亿元,增长17%;工业增加值5.4亿元,增长17%;其中规模以上产值14.8亿元,增长18%;规模以上增加值5.19亿元,增长18.5%;主营业务收入13.6亿元,增长13.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05亿元,增长28%。完成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12999万元,同比增增2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00万元,占年初预算7950万元的105.7%,同比增增21.5%。.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23亿元,同比增27%,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

2、基础设施加速完善。一是重点项目快速推进。猴桥口岸边境贸易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出口加工区建设项目(新开工)、中和产城融合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合区供排水建设项目、转口加工标准厂房等项目分别列入了省、市“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并加快实施,园区基础配套水平稳步提升。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05亿元,增长28%。三是融资保障有力。2017年,通过多方努力,共融资到位资金86608.7万元,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3、招商引资成效明显。按照年初研究制定的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边合区以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成渝经济圈为重点,结合境内境外两个园区的建设,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围绕高新科技、转口加工、生物制造、新型材料、商贸物流等领域进行招商,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引进成效明显。2017年,腾冲边合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23亿元。新引进深圳佑荟半导体有限公司第三代半导体深紫外线LED芯片外延生产项目、深圳市友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手机全产业链项目、中山大囷塑胶有限公司塑胶全产业链产品生产一期项目、展谊兴业运动服饰(深圳)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服装产业项目、东莞艾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日产80万安时新能源电池项目、安徽省天长市远洋进出口有限公司日处理3000万吨甘蔗糖厂项目、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医药特色产业化项目9个项目,合同协议资金共计20.8亿元。各项目的落地将提升腾冲边合区内生动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目前各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对外推介有力。积极参加昆明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对保山市腾冲-曼德勒缪达经济贸易合作区进行宣传推介,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基础工作加强。修订完善了腾冲边合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企业用工激励扶持政策、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境外园区厂房和物流补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加强政策支撑,并落实好、兑现好各项政策措施,为企业营造灵活、宽松、诚信、无忧的政策环境;制作完成《缅甸投资环境和市场机会调研报告》。四是做好市场监管服务。积极服务辖区市场主体发展,将服务园区经济发展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工作,对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注册登记服务。加大市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空间。

4、开放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保山市腾冲-曼德勒经济贸易合作区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已由工贸园区承接开展后续建设工作。密支那境外园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缅甸密支那经济开发区位于密支那主城区西北,距密支那市区8公里,距离城市规划区仅4公里,地处史迪威公路两侧,交通便利。总用地面积4751.26英亩(合约28841.5亩)。项目规划区围绕南桂河进行规划,水资源十分丰富,地势平坦,是具有较好开发价值的建设用地。土地一次性征用,分期建设,项目近期(5年内)规划用地约1000英亩,中期规划用地达到3000余英亩,远期规划用地达到4000余英亩。项目得到了缅甸联邦政府、克钦邦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克钦邦已两次召开部长会议听取讨论中缅合作双方合作方案,表示将积极支持项目申报,预计2018年3月前完成MOU签订,力争2018年上半年获得缅甸国家投资委员会(MIC)批准。

5、规划体系逐步健全。一是成立规委会。成立了保山市腾冲边合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召开了腾冲边合区2017年第一次规划委会会议。二是突出规划引领。《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产城融合新区总体规划(2015—2050)》申报报批工作已完成腾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评审审查,并且按照腾冲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统筹安排,对规划期限、产业结构、用地布局进行了修改,将中和产城融合新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末统一调整到2050年,并上报保山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待市规委会组织评审。启动密支那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编制的前期协调工作;启动下街片区用地达1平方公里的古永商贸小镇建设项目(暂定名)的规划设计;启动了中和集镇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开展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以招商引资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来充实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边合区已经招商引资进入的魔芋精粉加工项目、腾笙生物科技厂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生物制造产业园等项目的规划设计作为中和产城融合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分区分批补充完善规划体系。

6、安全生产形势可控。一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充分发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和、猴桥两乡镇,责任到人,形成自上而下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治理,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防范未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园区经济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三是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到实处,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共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特种设备不按规定检查、企业内部台账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并督促整改。重点抓好边合区内两个重大危险源(腾药酒精储罐、古林甲醛车间)和两家硅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7、园区综合治理水平提升。一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队伍得到不断加强,保障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执法力量的壮大。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使园区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实施环境卫生及绿化管护购买社会化服务,有力提升了园区环卫工作水平。四是投入56.64万元对园区环境卫生进行了全方位的综合整治,效果明显,受到各方的认可和好评。五是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

8、生态建设有序展开。一是成立了园区环保分局,为园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做到了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对辖区内排污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使用。三是全面排查园区范围内入驻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和企业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运行情况以及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园区环保大检查专项行动,对园区入驻投产企业和在建企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四是抓实各级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9、脱贫攻坚工作扎实。一是加大投入。在财政体制受限及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根据扶贫工作和基层实际需要,年初预算了相应扶贫工作经费,建立了扶贫投入机制。二是狠抓落实。将园区在职在编干部分片联系挂钩猴桥镇猴桥社区、中和镇闫家冲和高田社区60户贫困户,按照省市相关工作安排,严格安排部署,组织好入户调查、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回访等建档立卡工作。抽调2名副科级干部、2名一般干部分别到中和镇高田社区、闫家冲社区驻村开展扶贫动态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参加由腾冲市领导牵头召开的各镇扶贫工作联席会、推进会,积极献言献策,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强化服务。抓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结合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上传下达和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台账管理工作。四是协调配合。积极与腾冲市领导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托管乡镇脱贫攻坚工作与腾冲统筹推进,各负其责,实现力量整合。

10、托管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通过努力和协调,托管区农业农村工作有序开展,农业、林业、畜牧、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扎实有效,年内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良好局面。中和镇:全镇实现生产总值14亿元,同比增9.4%;财政总收入完成3676 万元,同比增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58万元,同比增14.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3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0357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6.75亿元、1.71亿元。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迈出坚实步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生态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社会事业发展更加优化,脱贫攻坚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成效明显。猴桥镇:2017年财政总收入完成5900万元,比去年6224万元减5.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大数3212万元,比去年3668万元减1.24% (2017年收入数以边合区后期核定数为准);财政总支出完成5947万元,比去年6707万元减1.13%;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4.51亿元,比去年增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0164元,比去年增1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3亿元;基础设施不断夯实,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生态建设成效明显,社会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其他事业协调发展,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12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

3、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人民政府

4、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财政所

5、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林业服务中心

7、.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财政所

11、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2、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3、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林业服务中心

14、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5、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6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度收入合计257,001,287.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001,287.8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134,654,719.36元,增长(减)110.06%,主要原因为:边合区土地出让比上年多,土地出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度支出合计277,271,297.12元。其中:基本支出64,311,667.13元,占总支出的23.19%;项目支出212,959,629.99元,占总支出的76.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135,481,058.36元,增长(减)95.55%,主要原因为:1、边合区增设内设机构,人员增加;同时因规范津补贴等政策调整导致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2.由于清算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成本及补助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311,667.13元。与上年对比增(减)13,736,931.64元,增长(减)27.16%,主要原因为:边合区增设内设机构,人员增加;同时因规范津补贴等政策调整导致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63%,人均89,7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19% ,人均16,1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959,629.99元。与上年对比增(减)121,744,126.72元,增长(减)133.47%,主要原因为:1.由于清算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成本,项目支出;补助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382,314.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11%。与上年对比增(减)13,210,278.51元,增长(减)10.99%,主要原因为:边合区增设内设机构,人员增加;同时因规范津补贴等政策调整导致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780,31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2%。主要用于各机构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42,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猴桥镇国防动员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4,952,71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辖区内公安、司法机构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禁毒管理等工作支出,以及公安分局辅警工资、五险一金、伙食费补助、装备费、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经费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2,699,36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辖区内中小学校经费补助、教师进修培训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7,42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云南中腾农业公司魔芋基地建设扶持资金300万元,东莞艾特佳新能源科技公司补贴资金442.92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76,40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乡镇文化站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经费,农村文化事业补助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05,02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等,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两乡镇社保经费支出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52,46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20,86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管委会环保分局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等,环保执法车辆经费;两乡镇污染减排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616,98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1%。主要用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执法车辆运行费用等;两乡镇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7,704,32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7%。主要用于农村工作局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辖区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普惠金融发展、森林防火经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67,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辖区内公路运输管理。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腾冲边合区缅甸调研项目咨询服务费、边合区口岸物流中心招商电视宣传片制作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71,53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管委会国土资源分局及下辖两乡镇国土所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54,51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10,044,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边合区电工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前期经费、财政决算补助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80,000元,支出决算为3,358,929.12元,完成预算的93.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0,360元,完成预算的25.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5,863.57元,完成预算的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2,705.55元,完成预算的97.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机关单位厉行节约相关制度,支出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4,366.68元,下降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8,360元,增长128.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7,360.84元,下降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365.84元,下降1.4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机关单位厉行节约相关制度,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360元,占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5,863.57元,占27.56%;公务接待费支出2,382,705.55元,占70.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36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是因为省工信委组织交流合作团到德法两国学习1次,管委会1名领导参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5,863.5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5,863.5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各机构日常公务、招商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山公务往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82,705.5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82,705.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日常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74,129.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35,742.97元,下降13.4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机关单位厉行节约相关制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水电、接待、差旅、培训、会议、公务用车运行等公用经费,18,490,052.69元;

2)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273,568.80元;

3)债务利息资金,110,508.3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度资产总额409,578,310.29元,其中,流动资产383,632,707.51元,固定资产25,945,602.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28,12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256,474.8元,固定资产增加2,328,34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99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6,5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409578310.29

383632707.51

25945602.78

8915518.10

5367269.00

1908050.00

9754765.6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668,154.81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009,045.56元,工程采购支出169,542.55元,服务采购支出1,489,566.7元。主要用于:边合区各机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置,辖区内交通高清监控系统、会议投影设备、综合及公安执法服装采购、办公用房装修、委托业务采购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8,6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展了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项目是2016年园区软环境配套项目—招商引资及项目推进工作经费项目,项目补助经费50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完成腾冲边合区《竞争力研究及产业定位报告》《区功能布局及招商策划报告》。

二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开展招商代理。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打造边合区的形象工程。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评价,得分94.5分,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