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005257-0/20250124-00001 | 发布机构 | 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09:39:39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要求,结合腾冲经开区工作实际,特编制《腾冲经开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腾冲经开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腾冲市石头山工业园区园兴路10号,电话:0875-5199828;邮箱:hqhzqgwh@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腾冲经开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循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致力于打造透明、高效、服务型政府形象,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涵盖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多个关键领域。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所设栏目有公开目录、公开制度、政策文件、组织机构、通知公告、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自评报告、政府采购、应急管理、重点建设项目、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截至12月31日网站发布信息34条。2024年截至10月,腾冲经开区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文章2843篇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4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6条、组织机构1条、通知公告4条、发展规划2条、财政信息5条、应急管理3条、重大建设项目2条、人事信息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策文件3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对各部门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后续的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信息的审核与保密审查。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同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防止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泄露。三是优化管理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与维护。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优化平台的界面设计和功能设置,提高平台的易用性和便捷性。同时,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技术保障,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四是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处理。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及时、准确地回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单位宣传栏、定点发放传单、入企宣传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网上公开力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2024年截至10月,腾冲经开区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文章2843篇。在微博搭建早安·腾冲经开区;腾冲经开区·及时资讯;腾冲经开区·康养腾冲;腾冲经开区·应急科普等话题。在各新媒体平台发布短视频178条,各平台累计阅读量249.19万,各平台累计粉丝增长13058,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由于运行维护困难,抖音、视频号、今日头条、新浪微博于11月份申请关停,目前平台已完成注销,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已关停,仅保留微信公众号一个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工委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流程、时效等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是强化内部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内容涵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情况,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情况等多个方面。
三是加强责任追究。明确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对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或者违反保密规定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培训与宣传。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其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务公开的政策法规、工作内容和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编制《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并在网站首页公开,详细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及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监督方式及程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工业企 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由于经开区的机制体制问题,行政许可、行政法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遵循属地审批管理的原则,涉及的相关事项办理均到腾冲市相关部门办理并相应部门对其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方面进行公示、公开。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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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新媒体关停后公开指南中“本机关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关注方式说明”没有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原统计信息栏目由于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发布更新,已申请关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中未删除相应公开事项,经过自查以上问题现已整改。
二是公开渠道单一。主要依赖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没有充分利用社交媒体、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渠道,使得部分群众尤其是不熟悉网络的人群无法及时方便地获取信息。
三是内容质量不高。存在信息表述模糊、形式单一(如大量文字堆砌,缺乏图表、视频等易懂的形式)的情况。由于缺少整体统一的公开标准,各个部门在提供公开政务信息时,不同程度的存在信息不够完备、跟踪不及时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建立信息质量审核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规范。二是统一公开标准:建设全面、系统的政务公开标准,对公开范围、时限、方式、内容等做到全面统一,并成立相关工作组织,保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新媒体融合发展:整合新媒体资源,实现信息同源、同步发布。根据平台特点,策划多样化的公开形式,如短视频解读政策、图文直播政府会议、互动问答活动等,提升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增强政务公开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我单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