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7-6-11_B/2018-1022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界头镇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18-10-18 10:23:3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招生条件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以学生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保证六年级学生全部升入七年级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实行按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招生。
1、初中生招生条件
⑴招生计划:执行腾冲市教育局每年下发的招生计划。
⑵招生对象:
①具有界头镇户籍(腾七中所属片区内)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②父母一方在界头镇经商打工的随迁子女;
③外乡镇户籍(含本校所属片区外)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申请来我校随亲就读的,须持腾冲市教育局审批的异地入学申请方可办理。
④本校所属片区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⑶招生资料:学生及家长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高中生招生条件
⑴招生计划:执行保山市教育局每年下发的招生计划。
⑵招生对象:
①具有腾冲市户籍的义务教育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其中腾冲市户籍在云南省内、保山市外及外省、市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当地招生部门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来本市招生委员会申请报到)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腾冲市经商打工的随迁子女;
③父母有一方户籍在腾冲市的义务教育九年级应届毕业生。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驻腾单位工作或武警、边防服役的直系亲属或子女。
⑶招生资料:学生及家长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营业执照、参加腾冲市社保凭证。
二、划片范围
1、腾七中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遵照执行界头镇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生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我校所属招生片区为:界头社区、永乐社区、顺河社区、大园子社区、张家营社区、沙坝地社区、白果社区、新庄社区。
2、腾七中高中招生划片范围
具有腾冲市户籍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及驻腾单位(含边防军、武警)人员子女、在腾经商、打工者的子女。
三、招生程序
第一条 初中按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腾冲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学籍编号,未报到者呈报界头镇人民政府,进城务工子女,按相关政策要求,给予注册学籍。
第二条 高中按保山市教育局相关政策招录并申请取得学籍。高中依据保山市教育局录取名单进行学生入学注册,未报到者不予注册,上报保山市教育局审核后取得学籍学号,随迁子女按云南省规定的政策办理。学校对高一新生入学有三个月的考查期,考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三条.班主任向教务处领取新生入学登记表,核实学生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交教务处存档。
第四条 招生程序操作流程
1、初中招生正常操作流程:
2、高中招生正常操作流程:
保山市招生办投档→学校阅档→保山市招办录取→学校核对提交→市招办审核下发招生花名册→市招办下发录取通知书→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中考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学校报到注册→体检→编班→开学报到(军训)→网上注册学籍。
说明:①通知书包括《入学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②注册时,学生或监护人须持《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原件按时报到。
异地入学、补录学籍操作流程:
说明:异地入学与补录学籍流程一致,注册时学生须持正常入学所提供证明外,应持《异地入学申请表》或《补录申请表》(学校、主管部门已审批的)到校报到。
高中学生录取通知书由保山市教育局统一下发,初中招生入学由学校按照界头镇中心学校所划片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在本片区小学就读的做补录或转入处理。
四、本学年招生情况
2018年,我校严格执行腾冲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及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的通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腾七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生录取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我校严格执行保山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没有超出招生计划;
三是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执行腾冲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及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的通知》,规范程序操作,严格按照计划审核、领导审批、信息投档、录取审批、打印盖章工作流程进行操作。
四是强化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学校领导、教务处信息员、班主任均签订信息安全责任书,从源头上杜绝学生信息和中考分数泄露。
五是招生结果。初一实际报到367人,本校所属片区招生对象到外校就读6人。高一招录358人,其中退学1人,实际注册357人。
腾冲市第七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