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7-6-11_B/2018-1022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界头镇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11:10:43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第七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规范国家助学金管理,切实解决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腾冲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助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遵循原则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腾冲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实施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能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权益,严禁弄虚作假和各种不正之风。
2、坚持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
3、坚持国家助学金申请以学生自愿为原则。
4、经办人员要端正态度,严肃纪律,有义务、有责任维护受助学生利益。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腾冲市第七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总支部副书记
成 员:后勤副校长、工会主席、学校会计、出纳、高中各级的年级组长、高中年级所有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工会办公室,由工会财会人员负责具体事务。
三、助学金评审要求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腾冲市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我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年评审,分学期按1250元和750元的标准发放。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贫困。(家庭经济困难指: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②享受城市特困救助家庭;③孤儿、残疾学生;④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⑤较困难的单亲家庭和少数民族贫困家庭;⑥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家庭等。)
(四)申请程序
1、宣传政策
利用班会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氛围。
2、组织学生申请
认真负责地对本班贫困生情况进行调查和摸底,并组织申请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确定资助对象
由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按资助对象的认定条件,严格评审。
4、资助对象公示
将拟资助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家长和师生的监督。
5、申报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象的基本情况,按要求填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上报腾冲市教育局计财股审核(同时上报电子表格)。
6、管理与发放
学校财务室为每位受助学生免费办理银行储蓄卡,国家助学金的拨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直接划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发放给受助学生,由财务室组织学生履行签领手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由腾冲市第七中学工会建立学生资助专门档案,将实施方案、学生申请、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学生领款签名册等资料分年度建档,并保存三年以上,以备上级检查。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腾冲市第七中学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