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8-0-/2021-1026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曲石镇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18:2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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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曲石镇安全防范工作,以“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高度责任感和底线思维来做好应急处突工作,进一步增强曲石镇应急处突(救援)意识,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确保应急处突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曲石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曲石镇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社会安全、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群体性信访等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2.尽职尽责,服从大局,听从指挥,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3.安全抢险、科学施救,严防二次事故。
三、防范重点和防范期
根据我镇气候特征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结合对近年来的气候异常情况分析,确定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10月31日,汛期防范期为5月1日至10月31日、防火期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
(一)关注重点
1.冬季阶段性低温雨雪和霜冻。受赤道中东太平洋地区冷海温和中高纬度环流异常的影响,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需加强对低温霜冻天气的防范。
2.春季大风冰雹。春季易出现大风、冰雹等局地强对流天气,应做好人工防雹工作。
3.初夏干旱、主汛期暴雨洪涝及气象地质灾害。我镇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7个,泥石流隐患点1个,分布在12个社区。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现象发生概率较大,初夏易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汛期易出现单点性、区域性大雨暴雨,极易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气象灾害,需提前做好防御工作。
4.秋季干旱和阶段性连阴雨。要注意防范秋季干旱的发生。另外,还要加强对雨季结束前有可能出现的阶段性连阴雨天气的防范。
5.地震。腾冲市地处欧亚板块和印度洋板块冲击结合部,境内断裂构造十分发育,岩浆活动强烈,发生地震的机率和频度较高。我镇属腾冲市北部地区,如有5级以上的强震,则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6.地质环境。我镇地貌多为中高山深切陡坡地貌,大于25度的山地面积占86%以上,且地表风化严重,易发生地质灾害。特别近几年来镇村公路建设发展迅速,水电站等开发项目日益增多,客观上造成植被的破坏,增加了高陡边坡和废渣弃土的数量,将不断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二)重点危险区预测
龙川江过境流域包括箐桥、曲石、江苴、双河、红木、干乍、水平、平地、高原等。该区因龙川江切割深,地形陡峭,处于龙川江大断裂带上,地质结构破碎、疏松,在暴雨天气、地震或沟渠等地表水渗漏时,极易产生滑坡、崩塌灾害。此外,龙川江沿线水电建设项目多,红高线、腾泸二级公路沿线存在大量高边坡,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
(三)重点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铁帽山铁矿区,江南锌铋矿选厂剥离式开采,对原地貌和植被破坏较大,排土场位于沟谷内,如防范措施不到位,则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重要水电设施及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预测
1.曲石电站引水渠上边坡陡峭,存在数处小型崩塌、滑坡隐患,在较大暴雨时易产生坍塌、滑动对水渠造成破坏。
2.龙江一级电站进厂道路边坡段和发电厂房东部地带地形陡峭,发生坍塌、滑坡的可能性较大。
3.火山景区向阳桥至景区停车场路段上下边坡陡峭,岩石破碎,有沟水经过及地下水渗透,发生滑坡的可能性较大。
(五)主要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1.腾泸二级公路曲石段部分地段地质不稳定,雨季产生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2.红高路沿线地质结构复杂,土质疏松,且多处坎面较高,雨季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3.曲石至林家铺公路、回街河头公路、干乍公路改扩建部分地段形成高边坡或坎面较高,雨季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四、方案实施范围
方案实施范围为我镇范围内的所有灾害及突发事件。
(一)特大型(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的;
(二)大型(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
(三)中型(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
(四)小型(一般级):因灾死亡3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下的。
五、防治措施
我镇应急处突工作仍然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集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水利电力设施、大中型工矿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为重点,建立并切实运转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此,应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好群测群防措施。各社区、各旅游景区、矿山、道班、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确定防区预防责任人,预防责任人由镇主要行政领导或分管领导、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担当。要对辖区或管理责任区内已确认的灾害隐患落实监测责任人及具体执行监测任务的监测负责人。监测负责人要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人担当,对选定的监测人员,要有明确的责任和分工,填写防灾工作明白卡,使其明白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根据辖区或管理责任区内存在隐患的具体情况,详细制定并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保证采取“三条措施”。
1.“四项制度”
(1)层层负责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需要政府及有关单位层层负责,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责任区内的每个隐患点落实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
(2)重点防范期值班制度:在重点防范期各级监测人员要明确值班地点、联系方式,上、下联系,保障通讯畅通,无通讯网络的监测点要设法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保证每天的信息沟通、反馈。
(3)险情巡查制度:监测负责人重点防范期要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并作好记录,一旦发现临灾前兆立即报警,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发灾后的情况速报两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一旦灾害发生,基层部门要尽快逐级上报,对灾情(包括灾害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要尽量准确。镇领导小组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腾冲市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三条措施”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量观测记录。地裂缝两侧订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按要求作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危险程度。
(2)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警报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能及时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安全撤离。要填写发放避灾明白卡给每户受威胁的群众,使之明白了解听到报警信号后的撤离路线、避灾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演习。
(二)做好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确认。各社区、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旅游景区、矿山、道班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应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区内已存在的灾害隐患完全掌握监控,在此基础上对其它大于25度的危险性边坡及有松散物源且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靠近人口居住区、重要设施的地方)做排查,并在汛期中布置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确定有无新的灾害隐患点出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汇报,由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确认,并决定是否列入群测群防网络。
各社区要充分发动群众,在汛期中对自身居住环境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或靠近山坡、沟谷的村寨要保持警惕经常巡查,要特别重视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员高度集中地的巡查工作,设置专人负责。一些规模和危害程度较低,未能列入镇级群测群防网的灾害隐患,应列入村级群测群防网络。
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隐患、有效化解突发性灾害的重要手段,各社区、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道班、旅游景区、矿山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要将确定的巡查区域及巡查负责人在年度防灾减灾方案中明确。
(三)严格搞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的监管和治理。根据《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辖区内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和重要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监管,制定其管理责任区的年度防灾减灾方案和防灾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并与镇应急机制接轨。对已经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要及早对尚未治理或治理未完善的灾害隐患完成治理,对拒不治理和治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单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处罚。对尚未完成治理的隐患要实施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禁止人畜接近危险地带。
(四)加大投入,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各旅游景区、矿山、企业、水电建设项目应对管理责任区各隐患点安排专项资金,设置监测设施、报警器材,设立专职监测人员。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力度。各社区、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旅游景区、矿山、道班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要向群众、单位职工及施工人员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防灾、避灾常识,破除封建迷信,使广大群众了解正确应对地质灾害的方法,并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法治意识。同时,各村要制定可行的村规民约,对辖区内私自挖沙取土采石行为加以禁止,加以监督,发现及时举报,防止因私挖滥采导致伤亡事件的发生。
六、应急事件响应程序
社区、站所(部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跟党政办上报(电话:5871023),党政办跟书记、镇长汇报,视事件状态发出通知,全体干部职工接通知迅速到党政办门口集结(灾害导致通信中断自行到大院应急避难场所集结),涉及村两委人员迅速到村民委员会所在地集结。
七、应急事件报告程序
1.采用首报负责制,第一个收到信息人员负责报告事宜;第一时间报镇主要领导,并根据情况建议是否向上一级部门报告;
2.需向上级部门报告的,第一时间电话向市委办、政府办初报,同时通知镇相关站所(部门)按其统一内容进行直报;
3.进行续报,续报内容由综合协调组统一;
4.事件处置结束后形成专报。
八、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五个行动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组 长:李溢流 党委书记
陈 凤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治龙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尹以涛 党委副书记
郑黎超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武装部长
刘朝鹏 纪委书记
吴正奇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申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段兴珏 党委委员、副镇长
钏有胜 副镇长
陆卫华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杨 成 综合执法大队长
彭建丽 财政所所长
各站所(部门)负责人
17个社区支书(主任)
成 员:镇其余工作人员、社区其余两委人员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黄申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和钟文 党政办负责人
杨庆梅 党政办副主任
钏慈娟 宣传办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启动预案,收集、整理、报送信息,统筹调度,舆情处置。
(二)灾害预警组
组长:黄申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陆卫华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和钟文 党政办负责人
杨庆梅 党政办副主任
钏慈娟 宣传办工作人员
职责:接到气象、地震等灾害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发布预警信息。
(三)现场处置组
组长:李溢流 党委书记
陈 凤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分管班子成员
站所(部门)负责人
17个社区两委人员、抽调人员
1.指挥组
组长:李溢流 党委书记
陈 凤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郑治龙 人大主席
突发事件职能站所(部门)负责人
突发事件发生地管辖社区
职责:对现场人员调度,根据情况决定处置措施。
2.处置组
组长:突发事件分管领导
成员:镇抽调干部职工、派出所人员、社区人员
一组:杨 成(组长)
赵义霖 杨加茂
李忠唐 蔺以柱
陆全文(车辆:云MX6419)
二组:郑嘉文(组长)
黄泽飞 张子树
杨顺禄 杨安相(车辆:云MB7405)
三组:胡常文(组长)
赵兴敏 李应宝
余兴忠 沈庆湘(车辆:云MD2312)
四组:董诗韬(组长)
杨明强 杨有运
王文元 龙在刚(车辆:云MB7506)
五组:钏兴锐(组长)
郑家茂 沈传耀
许三智 梁 泽(车辆:云MB7946)
六组:段宏潭(组长)
邵维春 段盛亮
彭雄邦 金升福
谢显阳(车辆:云MGA356)
七组:张芸鹏(组长)
陈有国 邵维春
蔺以柱 陆全洪(车辆:云MFL106)
机动组:董诗和(组长)
汪如杰 许朝强
杨维才 王立波(车辆:云MJX319)
职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各队组长负责召集队员,听从指挥组调动,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置,救援、疏散、控制、警戒,协助专业部门、人员进行作业等。
3.群众工作组(群众信访维稳)
组长:郑黎超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武装部长
吴正奇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镇抽调干部职工、派出所人员、社区人员
一组:彭建丽(组长)
陈有国 郑加畅
邵素华 李立芳
李 斌(车辆:云MA4359)
二组:张定银(组长)
代菊香 张芸鹏
寸待美 杨立芬
张智晟(车辆:云MLP817)
职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各队组长负责召集队员,听从指挥组调动,负责稳控群众情绪,对群众进行疏导,对现场外围进行警戒,化解群众矛盾等。
4.交通、通讯保障组
组长:陆卫华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黄 强 供电所所长
尹可胜 电信所所长
谢婷婷 移动公司曲石点负责人
派出所车辆
职责:保障抢险救灾时的交通、电力、通讯畅通,组织、调用抢险救灾所需交通工具,负责救灾现场的交通管制,保证救灾物资、设备能及时运送到达。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和钟文 党政办负责人
成员:董诗和 党政办干部
杨明华 民政办主任
朱晓欢 财政所干部
尹昭丽 财务人员
王成斌 集镇办工作人员
所涉部门1人(车辆:云MZF052)
职责:负责物资、食品、药品保障及后勤保障工作。
6.医疗救护、防疫小组
组长:吴正奇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郑治秦 卫生院院长
杨文海 疫情指挥部工作人员
卫生院车辆
职责:负责药品的供给,因灾和抢险受伤人员的救护,以及灾后的疫情防控。
(四)灾情统计组
组长:郑治龙 人大主席
段兴珏 党委委员、副镇长
钏有胜 副镇长
成员:和钟文 党政办负责人
杨庆梅 党政办副主任
杨明华 民政办主任
钏兴锐 水务站站长
杨明强 农科站站长
黄永新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陈有国 农经站站长
李立芳 交管站站长
胡常文 烟办负责人
汪如杰 安监站干部
职责:负责做好受灾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五)灾后工作组
组长:尹以涛 党委副书记
段兴珏 党委委员、副镇长
钏有胜 副镇长
成员:杨明华 民政办主任
钏兴锐 水务站站长
杨明强 农科站站长
黄永新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陈有国 农经站站长
李立芳 交管站站长
胡常文 烟办负责人
汪如杰 安监站干部
职责:负责做好灾后处置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组织灾后恢复重建,申办救助,按程序理赔,并清理因抢险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房屋、土地等退还、补偿,确保当地生产生活、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九、抢险救灾应急程序及责任
(一)突发事件
1.突发事件发生所在社区、村民小组或单位应立即组织对涉险人员、财产抢险,同时立即报告党政办(电话:镇党政办公室 5871023),并加强突发事件现场保护,迅速设立警戒线,防范闲杂人员接近。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根据党委信息“五快报”“五必报”“五要报”工作要求向市级部门报告。
2.领导小组接到灾情报告后,2小时内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召开成员会议,布置抢险救灾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经指挥长批准,由其他人员递补。
3.各小组接到抢险任务后,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在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发生大型灾害时,要在上级指挥机构指挥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参加抢险救灾人员要积极主动听指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级以上灾害险情
1.出现灾害险情的村、村民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转移财产,同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办公室接到电话后立即向指挥长报告,并根据险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指挥部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派遣调查,控制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调查险情,提出防治意见,直到采取控制,减缓灾情发展,及时汇报情况,指挥部险情通知各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3.各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险情通知后,应立即做好抢险准备,保持联系,一旦需要,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责任
1.参与灾情及突发事件的各成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协调一致,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擅自行动。否则,对抢险救灾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贻误抢险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领导小组成员和参加应急处突的工作人员无故缺岗或擅自离岗的,依党纪政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灾情险情,发生的社区和站所(部门)应及时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或故意夸大实情、险情甚至造谣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为有效实施本预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安排好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在危险期做好准备,一旦需要,确保完成责任任务。
十、纪律要求
1.人员响应迅速(20分钟集结),服从调配;
2.全员出动(备勤),杜绝请假,保持通讯畅通;
3.注意个人形象,不做现场格格不入的事;
4.如出现通讯中断、失联情况,各小组按既定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