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95-6-/2020-0109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明光镇
公开目录 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0-01-09 14:44:3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明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明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明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全镇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n.gov.cn)以及保山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档案室查阅(办公地址:保山市腾冲市明光镇顺龙社区小辛街,联系电话:0875—5855028)。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自动化办公系统、机关和各村政务公开栏公开三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政府申请获取。镇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明光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镇政府党政办;办公地址:保山市腾冲市明光镇顺龙社区小辛街1号附8号;办公时间:8:00—22:00,工作日七天制;联系电话:0875—5855028;传真号码:5855928;电子邮件:mgzzf5855028@163.com;邮政编码:679103。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注意事项: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