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全镇有低保368户980人,资金208.0135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36户151人,资金950.172万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4户4人,资金1.4322万元;临时救助户88户(申请市级临时救助29户),救助金额23.3500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89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