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3-0209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西医省级重点专业科室 | 发布日期 | 2023-02-09 08:4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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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实验室备案和移动检测设备生物安全管理工作,2月1日,我市成立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保健院、市疾控中心专家组成的实验室备案初验专家组,开展全市实验室备案初验工作。
为顺利完成此次实验室备案初验工作,卫健局将初验专家组分三组,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节选内容》《WS233-201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实验室规范文件为依据和标准,对腾冲健君医院、鑫稳医院、黎康医院、视明眼科医院、兴敬医院、民生医院、禹洋医院、尚善医院、安定医院开展现场初验。
2月2日,通过现场听汇报、查痕迹资料、看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进行初验,各组的专家老师分别对各自负责领域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点评,肯定了亮点,也指出了不足。专家组要求被初验的医疗机构要针对不足之处做好记录,组织好相关人员讨论分析研究,各单位围绕专家组的反馈意见,认真整改,查缺补漏,按照实验室规范文件依据和标准要求,将相关内容资料补充完整并归档,及时备案。
据悉,截止2022年底,我市已完成市直医疗单位、21家乡镇(街道)卫生院、方舱实验室、移动检测车和部分民营医院实验室备案工作。今年以来,继续开展未进行实验室备案的医疗机构备案自评,通过加强管理、逐条比对,完善痕迹材料,增加不足的硬件、设施、设备,达到迎接实验室备案现场初验。
文字:寸灿波
审核:刘建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