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14_B/2016-010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16-01-04 12:50:54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9月25日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已掀起了学习宣传《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卫计部门会采取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宣,让《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修订后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适当调整生育政策,突出了五个有利于: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口老龄化速度,为云南省实现2020 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将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出台的一系列惠民利民的政策长期化法制化;有利于转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