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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1-1-13_A/2018-0131008 发布机构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1-30 09: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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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强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管理
  •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报务质量和安全,腾冲市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管理。
  • 校验工作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各医疗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查。申报资料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校验(延续)申请表》、上年度工作总结、一年内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及符合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医疗废物、医用污水处理必要设施的证明材料等,要求各项内容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现场审查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情况、诊疗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医疗安全、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对合格单位进行年度校验,对不合格的单位暂缓年度校验。对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通过强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