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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1-1-/2021-0302008 发布机构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 2020-06-15 09: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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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市委及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驻腾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和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防控、有效救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现就做好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常态化防控工作能力

(一)普及防护知识。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树立“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保持社交距离(1米线)、加强通风消毒、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贸市场和村庄(小区)居民点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

(三)落实“四早”措施。全面落实机场、口岸通道、客运站及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并按要求“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落实“早治疗”措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及时有效全面收治轻症患者,坚持“四集中”,对重症患者实施多学科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腾冲海关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使其迅速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随时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五)充实医疗卫生物资储备。建立医疗防护物资需求定期报送制度,确保物资储备数量不少于日常防控的10日需求量。加大N95口罩、外科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隔离衣、医用隔离眼罩等医疗防护物资的收储力度。对于一次性防护口罩、医用帽子、医用橡胶手套、医用防护鞋套、84消毒液、酒精消毒液等产能较高、供应充足的物资,实行市场化供应,确保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充足。

二、继续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

(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依托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前移”“四道防线”“两个预案”,全面提升物防技防能力,组织专兼职巡防队伍,对便道、小路开展24小时联勤联巡,重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便道全面值守封堵,坚决做到管住人员、管住村寨、管住通道、管住证件、管住边境,全面筑牢境外疫情输入防控的坚固防线。严格“定人定车”“一人一车”“闭环管理”,做好猴桥口岸香蕉跨境运输和自治通道矿产品运输;严格“定人定车”“换人不换车”“闭环管理”,做好滇滩通道矿产品运输。对从事跨境运输的固定驾驶员,实行体温监测、健康申报,指定地点居住、用餐,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驳货当日离境等防控措施,避免外出和人员聚集。驳货场实行“封闭管理”,分设国外驾驶员休息区、国内驾驶员休息区、管理人员生活区、驳货人员生活区、农产品驳货区,做到不同人员分类安置,互不接触。

(二)做好重点场所防控。持续做好机场、客运站查验管控工作,对有境外旅居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持健康码红码和黄码、有发热等症状的来(返)腾人员开展精准排查,“点对点”接送、登记备案等措施。已开放的景区、公园、超市、商场、宾馆、饭店、美容美发等场所及公交车、客运班线、出租车运营车辆疫情防控,要严格按照行业防控指南,继续落实好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经严格评估,视情况有序稳妥开放影剧院、网吧、KTV等室内场馆;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继续做好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人群防控。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救助,发现发热人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四)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继续加强院内感染防控,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完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推广在线咨询、分时段预约诊疗等服务,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继续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

(五)夯实学校疫情防控举措。严格落实“一校一策”防控措施,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细化落实,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继续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风险排查工作,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继续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校体温检测、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或患有季节性传染病师生应进行居家隔离、治疗,避免带病出勤。实行严格的出入管理,非本校教职员工和学校工作生活必需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复学研判工作,按照“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开学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

(六)强化复工复产企业防控。企业要及时准确掌握员工情况,特别是来自境外和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的流动情况,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管理。对企业员工要开展常态化体温监测,督促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要进一步改善工作生活场所卫生条件,重点做好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和餐具的清洁消毒。

(七)持续守牢基层防线。继续强化社区、村庄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完善群防群控机制,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好境外和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腾人员及发热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排查登记、健康监测、信息上报(日报零报制度)、居家隔离服务、公共设施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确保排查管控不漏一人。

三、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克服盲目乐观、松劲懈怠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一手抓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一手抓好防范境内疫情反弹,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持续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挥调度,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决不能因管控困难而放松工作要求和责任担当,决不能因松劲懈怠和麻痹大意导致极端事件发生,决不能因为仓促上阵、手忙脚乱导致局部失控影响全市全省全国大局。要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形势,特别是与我市毗邻的缅甸克钦邦地区疫情动态,认真做好境外疫情风险研判。要深入查找防控工作中的短板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快速识别、精准管控风险源风险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落实行业和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强化行业、系统管理,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公安、海关、卫健、商务、外事、腾冲边境管理大队、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协作机制,强化工作配合,强化联勤联控,共同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期间边境、口岸、通道管控工作,要未雨绸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维稳处突的各类装备、物资储备,不断夯实应急备战基础。教体部门要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高各项防控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公安、卫健、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监管场所、托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落实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健康监测管理,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三)落实企事业单位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重点场所出入登记管理、空气流通、清洁消毒和物资储备等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按照相关防控指引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落实个人和家庭责任。个人和家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依法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情况,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加强个人和家庭防护,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时报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加快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在坚持常态化防控的同时,认真落实支持复工复产、复业复学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阻碍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堵点问题,重点推动商贸业、服务业复市复业,尽快实现全区域、全链条、全产能恢复生产和消费提质扩容。对于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六稳”“六保”措施落实不力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