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1-0302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09:4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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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海关: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贵海关通知在腾冲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外经贸企业加强疫情防控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境外中国人员实名登记,报商务局及相关乡镇。二是严禁企业组织人员非法出入境。三是严禁企业新使用缅籍人员,要求各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负责好本企业、本企业服务的企业(含个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一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立即停止该企业进出口报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