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1-051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11:05:4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设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医疗机构
(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二)设发热哨点诊室医疗机构
界头镇中心卫生院、曲石镇中心卫生院、固东镇中心卫生院、滇滩镇中心卫生院、中和镇中心卫生院、芒棒镇中心卫生院、蒲川乡中心卫生院、明光镇卫生院、马站乡卫生院、猴桥镇卫生院、北海乡卫生院、和顺镇卫生院、腾越街道小西卫生院、腾越街道勐连卫生院、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荷花镇卫生院、清水乡卫生院、芒棒镇上营卫生院、五合乡卫生院、新华乡卫生院、团田乡卫生院、腾冲健君医院、腾冲黎康医院、腾冲仁康医院
二、以下三类人员,由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市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一)经猴桥口岸、滇滩通道、自治通道入境人员,出现发热(腋下温度≥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之一的。
(二)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人员,出现发热(腋下温度≥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之一的。
(三)近21天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出现发热(腋下温度≥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之一的。
三、其他发热患者到除市中医医院外的指定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免费接受核酸检测。
四、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五、就医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尽量单独就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进入医疗机构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主动告知本人和家属近21天旅居史。
(二)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人员,因病情确需陪护的,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制度,固定陪护人员,免费接受核酸检测。
(三)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严禁随意串访其他病房,严禁接受他人探视。
六、自行到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要配合并督促药店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