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2-1213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09:09:31 |
文号 | 浏览量 |
1、采样时间
每天08:00-17:30
2、采样地点
腾冲市妇幼保健院二门诊(植物园下行100米)
腾冲市妇幼保健院二门诊(原计划生育服务站)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华严路与绮群巷交叉口南40米
3、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2】133号),按单人单检15元/次,混检3.5元/人次,受检人自愿选择检测方式。
4、出具报告时间(正常情况下)
(1)08:00-09:30以前采样,正常情况当日14:00左右出结果;(2)09:30-14:30以前采样,正常情况当日19:00左右出结果;(3)14:30-17:30以前采样,正常情况当日22:00左右出结果。
5、检测结果报告获取方式
完成核酸采样的居民请耐心等待检测结果,完成检测后会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上传云南健康码平台。
(1)纸质报告:到采样点领取(领取时间08:00-22:00);也可通过云南健康码生成、下载、打印最近一次核酸检测报告,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2)电子报告:云南健康码查询。(1.若云南健康码“页面”未更新检测结果,请点开“核酸检测结果查询”→查看当天日期”即可查询;2.同行人健康码查询流程:添加同行人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查询”→查看当天日期”即可查询。)
6、混检出现阳性的处理办法
如果检测结果出现阳性,就不能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届时由核酸采样机构电话或短信通知受检者,接到通知后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接触,积极配合进行单采复核,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采样期间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等候采样时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采样前与采样窗口保持3米以上有效距离,避免交谈,采样完毕后尽快离开采样点,避免逗留。
文字:办公室
编辑:郭玉珍
审核: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