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号:腾卫公罚﹝2026﹞5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腾冲市丝丝不凡美发厅
违法案由:腾冲市丝丝不凡美发厅(经营者:尹晓锋)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