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2-0118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行政强制类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08: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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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腾冲市卫健局监督执法所取缔了1处非法行医场所。
该场所位于中和镇勐蚌社区某民宅中,场所内设有简易木板台2个,台上堆满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废物随意丢弃在木板台旁纸盒内;现场有4名感冒、咳嗽、咽痛症状患者聚集输液,未配戴口罩。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陈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行为属非法行医。卫生监督员当场对陈某某非法行医场所内的药品器械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在显眼处粘贴公告,将该场所予以取缔;对在场输液的患者普及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引导他们规范就诊;对陈某某非法行医行为,监督执法所将依法从严从重立案查处。
【卫监贴士】
疫情防控需要全体人民群众的努力。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广大人民群众要依法行医,依法就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做好首诊负责,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报告、转诊,转诊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院。患者就医要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如发现带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否则医疗机构及个人都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腾冲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