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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1-1-/2022-0814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卫生健康行政强制类事项 发布日期 2022-08-14 14: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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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某企业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罚款1万元!

 

近日,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某企业未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疑似职业病人,未按要求安排疑似职业病人到上一级诊断机构进行诊断,经调查取证、合议,决定给予该企业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腾冲卫生监督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后,应认真查看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异常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安排就诊。

[作者:尹庆芬 单位: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电话:0875-513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