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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镇“四项措施”抓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发布日期:2016-10-3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自全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来,明光镇按照“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有序推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以创建洁净农村、洁净庭院为目标,以“四项措施”为抓手,全面打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一是自发自觉。该镇以微信、微博、会议、横幅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环境整治相关政策规定和重大意义,营造良好氛围,让全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了自发组织、自觉行动的良好习惯。二是组织有序。该镇出台环境综合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社区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制度》,坚持每周党员干部和保洁人员重点扫、扫重点,每月群众大扫除、村组干部大整治,镇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三是亲力亲为。该镇高度重视,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当“一把手”工程来抓,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带领干群亲自参与整治,让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四是敢于碰硬。针对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配合社区“三委”深入“困难户”家中促膝长谈,引导其转变观念,使其主动自觉拆除,对拒不配合者,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拆除,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通过“四项措施”,在全镇形成了干部主动带头、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该镇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章建筑骤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人心,“脏、乱、差”现象消声觅迹,农村人居环境整洁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指数明显增强,受到广大干群的肯定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