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9-2-30/2016-051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固东镇 |
公开目录 | 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6-05-10 16:57:10 |
文号 | 浏览量 |
固东镇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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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固东镇人民政府及机关部门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级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范围、受理机构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固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具体如下: 受理机构:固东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875-5851026 通信地址: 固东镇人民政府镇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679102 邮箱地址:gdzzf001@163.com 二、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固东镇为民服务中心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2、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由申请人直接填写并递交《申请表》。 3.口头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末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腾冲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腾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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