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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3-3-/2021-0110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猴桥镇
公开目录 公共卫生 发布日期 2021-01-03 19: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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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关于城区部分车辆限行管控、办理入城通行证的通告

为净化腾冲城市交通环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驶入城区及主要路段的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及大中型拖拉机进行限行管控、办理“入城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限行车辆

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包括剧毒化学品运输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专业作业车、工程机械专用车、渣土车及混凝土车)、低速载货汽车、大中型拖拉机。  
限行时间
实行7:30—8:30;11:00—15:00;17:00—18:30;20:30—22:00四个时段限制通行。    

限行区域

迎宾路、华严路、文昌路、霞光路、热海路、东方路、腾越路、龙光路、翡翠路、凤山路、光华路、玉泉路、文星路、金源路、火山路、南诏路、宝峰路、董官路范围内的道路。

通行规定

1.凡进入城区限行区域行驶的限行车辆,均需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办理“入城通行证”,并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自马站、固东、滇滩、明光过境的限行车辆经中马路至保腾高速公路绕行驶离腾冲。

3.自和顺、中和、猴桥、德宏驶往保山的限行车辆一律经中和毛家营收费站由保腾高速公路驶离腾冲;驶往马站、固东、滇滩、明光的限行车辆一律沿中马路行驶;驶往北海、曲石、界头的限行车辆一律在限行时间外行驶。

4.自保山方向驶往中和毛家营方向的限行车辆一律经保腾高速公路行驶,禁止驶入城区;驶往马站、固东、滇滩、明光的限行车辆一律经保腾高速公路驶往中和毛家营,沿中马路行驶。

办证流程

(一)车辆状况审核。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车辆图片(左前、右后45度角照片)、车辆运输资格证复印件;车辆必须无非法改装行为和其他安全隐患。

(二)驾驶人资质审核。提供驾驶证正副本及驾驶人营运资格证复印件、毒驾排查(尿检证明);驾驶人必须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三)提供综合执法局审核证明。

(四)提供入城申请书(企业或个人)。   

请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及大中型拖拉机驾驶人自觉遵守城区限行管控规定,自2021年1月8日起对未办理“入城通行证”的车辆进行处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对违反限行管控的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城区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及大中型拖拉机限行管控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