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0-1120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20:24:23 |
文号 | 浏览量 |
普通门诊就诊和结算:
受理条件:本市级正常参保人员
统筹医疗机构: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承担卫生院职能的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待遇政策:
1、年度支付限额300元,每月累计支付限额70元
2、政策范围内按50%报销,中药饮片处方按60%报销
3、注射狂犬疫苗按50%报销,与普通门诊累计计算年度
支付限额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就诊及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