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0-1108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14:30:08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是□否□建档户)2018.11.6.启用 | |||||||||||
申 请 人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
救助类别 | 家庭详细地址 | 是否拥有商品房 | |||||||||
持卡人姓名 | 信用社账号 | 是否拥有3万元以上车辆 | |||||||||
持卡人与申请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是否经商办企业 | |||||||||
家庭成员姓名 | 关系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身份证号 | 从事职业及收入情况 | |||||
申请救助 事由 及承诺事项 |
申请救助事由: 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本人已如实申报,所述内容属实,如有瞒报、漏报、虚报行为,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意并授权相关部门给予核查。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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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社(区) 调查意见 |
经调查了解, 家庭人员信息及困难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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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审核意见 |
经调查核实, 家庭所述困难属实,所涉核对报告信息清楚。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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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审批意见 |
经审核, 家庭符合城乡居民救助条件,建议给予临时困难救助 元。 业务部门(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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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及要求 |
1.此表需由乡镇出具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并统一上报,申请内容须是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真实诉求,签字或按手印有效。做到困难有据,申请事由充分,家庭人员现状完整,与核对报告内容相互印证。2.审核、审批部门在告知申请人后有权撤销不符合救助对象的申请表,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记入申请人征信;3.救助类别:低保、特困、优抚对象、火灾、贫困、建档户;4.信用社账号复印件需附在表后,并注明持卡人姓名、与申请人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