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1-0626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07:16:11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2021年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和谐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6月16日至6月18日期间在考点范围内实施考试禁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15日,在考点范围内,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源,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昼间06时至22时低于60分贝,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低于50分贝)。
(一)各营业性歌舞厅、茶室、酒吧等必须严格限制音量,严禁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干扰学生。
(二)午间12时至l4时、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8时,建筑施工单位严禁施工。
(三)从事商业、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高噪声设施设备。
(四)严禁机动车辆连续鸣笛,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二、6月16至18日除上述规定外,以下重点区域200米范围内全天候禁噪。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考试30个考点:各完中、一职校、各初级中学均设考点。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主要住宿区:30个各考点学校。
(三)上述重点区域所涉路段通行机动车禁止鸣笛。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从严查处,并给予公开曝光。欢迎广大市民举报和投诉噪声污染行为。
举报电话:0875—5133802(教育体育局)。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