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634499-3-/2020-071702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17:04:51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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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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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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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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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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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及方案;2、裁减人员方案的意见书;3、裁定书/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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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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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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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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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http://220.163.121.19: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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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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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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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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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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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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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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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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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跃华 513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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