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2-7-17_F/2017-0217002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财政衔接资金及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7-02-17 16: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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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扶贫办 腾冲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北海、新华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2017年度项目内容及投资计划的通知
北海、新华乡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6〕256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整乡推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批复》(保政复〔2016〕22号)精神,现下达北海乡、新华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2017年度项目内容及投资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模、补助资金、建设内容和建设周期
(一)补助资金规模
下达北海乡、新华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1000万元,合计2000万元。
(二)投资计划
北海乡、新华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2017年度项目内容及资金投入详见附件附件1和附件2。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为11个月,即:2017年2月—2017年12月底。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4〕42),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在项目建设中,严禁改变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严把建设质量关。工作中要突出精准脱贫,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脱贫致富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和扶持项目,确保贫困户直接受益并实现扶贫目标。
三、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6〕256号)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坚决杜绝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行为发生,确保扶贫资金足额到位。
四、切实抓好“双推进”工作
认真落实贯彻《关于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的意见》(云组通〔2013〕56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
五、尽快启动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工期完成
北海乡、新华乡要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务必保证各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在项目建设中,要做好资料、图片及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贫开发〔2015〕2号)精神做好项目公告公示和痕迹管理,并将项目前期公示资料于项目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上报,施工各阶段公示公告按要求上报。
六、安排专人按时上报建设进度
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实行建设进度月报制。要安排专人按时将建设进度报市扶贫办,进度上报时间为每月20日前,进度报表发到邮箱:tcykxiao@sina.com。
附件:1. 腾冲市北海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2017年
度项目内容及资金投入明细表
2. 腾冲市新华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2017年
度项目内容及资金投入明细表
3. 腾冲市整村推进精准脱贫项目进度监测表
腾冲市扶贫办 腾冲市财政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