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2-7-17_F/2017-080400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财政衔接资金及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7-08-04 17: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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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政贫办发〔2017〕24号
关于下达2017年保山市级扶贫项目及
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85号)和《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保山市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腾政复〔2017〕61号)精神,现将2017年保山市级扶贫项目及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周期
(一)建设地点及补助资金
2017年度保山市级扶贫项目11个,保山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200万元。其中:保山市级整村推进项目3个,补助资金60万元。建设地点分别为:中和镇民振社区高桥、芒棒镇马家村社区马家村、团田乡曼弄社区弄三组,各补助资金20万元; “直过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项目1个,补助资金50万元,建设地点为:滇滩镇联族社区棋盘石;保山市级贫困村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补助资金90万元。建设地点为:界头镇大塘社区李家寨,补助资金10万元;曲石镇箐桥社区上排,补助资金30万元;马站乡三联村坡上村,补助资金7万元;马站乡兴华社区小团坡,补助资金8万元;马站乡云华村河底,补助资金5万元;蒲川乡龙朝社区杨梅坡,补助资金20万元;团田乡弄玲社区赛弄,补助资金10万元。
(二)建设内容
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计划详见附件1、2、3。
(三)建设期限
2017年7月至12月底。
二、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项目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组织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禁自行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执行《腾冲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腾政贫办发〔2017〕22号),全面实行公告公示制,要将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构成及额度、物资采购、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及负责人、建设期限、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等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内容,进行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确保项目执行公正、公开、透明。项目建设招投标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大宗物资的采购要实行招投标采购制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不准不合格的物资进入工地;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尽快启动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工期完成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务必在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完成后迅速制订和完善管护措施,以保证项目的持久利用。同时,做好竣工材料编制和资料、图片及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办理工程移交等相关手续和绩效考核,并及时组织验收。
四、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管理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22号)的相关规定,计划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启动资金。项目竣工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验收,进行财务结算,整理相关单据,完成报账手续。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认真落实项目整合资金,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附件:1. 腾冲市2017年保山市级整村推进项目投资计
划汇总表及项目村投资计划表
2. 腾冲市2017年度“直过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
项目及投资计划表
3. 腾冲市2017年度保山市级贫困村组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腾冲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7日
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