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2-7-17_F/2017-121800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财政衔接资金及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7-11-10 1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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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2017—2019年计划脱贫退出的13个贫困村,每个村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资金30万元,现就资金安排公示如下:
一、奖励资金数额及来源
全市共安排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资金390万元。其中:保山市级资金260万元,腾冲市本级资金130万元。每个村30万元(保山市级资金20万元,腾冲市本级资金10万元)。具体贫困村名单为:曲石镇佑土社区、明光镇自治社区、固东镇小甸社区、马站乡云华村、北海乡竹坝村、腾越镇宝峰社区、中和镇勐蚌社区、勐新社区、清水乡三家村村、芒棒镇老桥头社区、五合乡那弄村、蒲川乡茅草地村、新华乡帮户村等13个村。
二、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128号)和《腾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腾财预〔2017〕734号)规定,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
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注:本公示于2017年11月10日在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限为一周。若对公示内容有疑意或意见的,请及时向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75—515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