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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c_rsj-15_A/2022-0118014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社局
公开目录 公共就业服务 发布日期 2021-10-15 09: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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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猴桥镇卫生院2021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腾冲市猴桥镇卫生院因业务扩展,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5,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党管人才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临床医学岗位1名;

(二)护理岗位3名;

(三)中医岗位1名;

  、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3.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4.属腾冲生源或持有腾冲户口。

5.年龄 30 周岁以下(1991  10 31 日以后出生),取得

执业医师资格的放宽到 35 岁以下(1986  10 31 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

1.临床医学岗位:具备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专(五年一贯制专科除外)及以上学历需在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如到期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岗位者,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

2.护理岗位:取得普通高校专科(五年一贯制专科除外)及以上护理学专业(招聘专业:高等护理、高级护理、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毕业证书,并护士执业资格

3.中医学岗位:取得普通高校专科(五年一贯制专科除外)及以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专业毕业证书,需在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如到期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所述专业均指《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具体专业(非一、二级目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1022上午08:3012:00,下午12:3017:00)。

2.报名地点腾冲市猴桥镇卫生院办公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1102408:0008:30

腾冲市猴桥镇卫生院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书》(2021毕业的须具备报考相应执业资格的条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相关执业资格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及同意变更注册地点的证明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成绩 100 分,笔试成绩从高分按招聘岗位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 100 分,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以下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 100 分)。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不足 1:3 的岗位不再进行笔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聘用,面试成绩低于 75 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1024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102415:0018: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满分为 100 分),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临床医学岗位及中医岗位以取得执业资格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由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体检单位,医、护专业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中的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由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5 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

续。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不低于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六、纪律 

   (一)通知时效。

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医院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卫健局、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四)其它要求。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扫码验码(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持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