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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4-1-30/2018-0730014 发布机构 腾冲市蒲川乡
公开目录 农村危房改造 发布日期 2018-11-08 19: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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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危房改造指南

2018农村危房改造指南

1、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确保修缮加固房屋和新建住房(含拆旧建新和原址重建)符合村庄规划,一户一宅。

2、严格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必须是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经济最困难是指:建档立卡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最危险是指:居住在国家《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规定的C、D级农村危房。贫困残疾人家庭由各村(社区)报乡危改办会同乡残联确认;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由各村(社区)报乡危改办会同民政办确认;建档立卡户由各村(社区)报乡危改办会同扶贫办确认。不得擅自扩大实施范围和实施对象。

3、严格审批程序。在改造对象确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项目实施户,并在审核审批过程中由乡镇牵头逐户建立农户相关档案。

4、修缮加固改造方式:①按照“一户一方案”要求,由乡危改办牵头,以工程队技术责任人员(拆除重建自建明确为工程监理人员)为主,组织村(社区)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对照《房屋认定表》中的改造建议逐户制定改造方案,内容应包括实施措施、工程量明细和工程造价等主要内容(加固改造实施措施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地基基础处理、屋架及木柱木梁处理、屋面处理、围护措施处理、基本卫生条件处理;财政兜底要有正规施工图纸)。农户改造方案制定后,要与农户商讨确定(农户无主见的由村<社区>人员决策),让农户知晓改造方式、改造内容、工程造价等情况,并由农户签字认可,最后经各方代表签字后,由各乡危改办汇总,分批上报市危改办审批备案后实施。农户改造方案中工程造价原则上在补助标准内制定,对超出部分须商定由实施农户承担,否则必须调整到补助标准内;对拆除重建自建的,超出部分由危改办会同村(社区)共同审核,农户自行承担。

.②选择工程队和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工程队由乡政府根据任务量和时间节点,组织推荐多个有一定乡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每个施工队至少要明确现场负责人1-2人和主要工程预决算人员、技术人员3-5人,并与乡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施工保障合同》,主要服务对象为加固改造农户、兜底农户和拆除重建需要帮助的农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由市住建局统一招标聘请施工监理单位承担。主要工作职责为:承担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技术服务,到村逐户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履行施工监理职责直至工程全部竣工。主要服务对象为所有项目改造户,包括拆除重建自建农户。工程队现场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预决算人员和中介机构工程技术服务人员确定后,须由市住建局组织培训并备案(发培训合格证)。

5、拆除重建严格控制新建面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农危改办〔2017〕5号)要求,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由乡危改办报市住建局,再根据居住人数,按照面积要求设计各类房屋建筑图样免费提供农户选择使用。

6、严格执行补助标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C级修缮加固,每户补助2.4万元;D级修缮加固,每户补助2.7万元;拆除重建,每户补助3万元。修缮加固在验收结算结束,农户签字按手印认可,各方代表签字后,方可拨付施工方。

7、引导扶持、自主自愿。农村困难户住房新建房以农户为主体,在其自愿并落实自筹责任的基础上,政府适当补助,杜绝政府包办一切的做法,防止危房改造导致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住房修缮加固以农户自愿为前提,在其自愿的基础上,结合上级修缮加固政策,由施工队对其房屋进行合理的修缮加固,达到基本的安全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