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4-1-06_A/2018-073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蒲川乡 |
公开目录 | 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 | 2018-05-08 19:47:53 |
文号 | 浏览量 |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知识问答
全市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市级结算、直接补贴到卡(户)”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资金兑付。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申请核验
购机者(补贴对象)自主择商、择机、谈价购机后,凭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携本人一折通或本人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并带着机具(固定设备除外)和购机发票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核验。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核验,先申请核验先补贴,后申请核验后补贴,直至补贴指标用完为止。
核验程序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专人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机具核验,按照“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核验机具、发票和相关资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和购机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市购机办一份,购机者一份,此表格由购机者、受理经办人、核验人员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机具显著位置喷涂“国家补贴机具TC2018补贴”标志,以区别年度和非补贴机具。并进行购机者、机具、核验人三合影。购机者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实行牌照管理机具的申请核验
实行牌照管理的机具(功率≥8.83千瓦),必须先到腾冲市农机监理站注册登记,办理牌照后在申请核验,未办理牌照的机具一律不予核验和办理补贴相关手续。
补贴资金核算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每月月底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三合影图片、购机发票复印件、一折通或农村信用社账号复印件等材料报腾冲市购机办汇总。腾冲市购机办规范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资料,编制《2018年度县级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和公示表,于每月上旬在市农业局、乡政府及乡农业中心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购机办于每月中旬向市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和《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市财政局于每月下旬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一折通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