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4-1-30/2018-07300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蒲川乡 |
公开目录 | 养老 | 发布日期 | 2018-11-08 19:33:48 |
文号 | 浏览量 |
办理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申请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并填写《云南省保山市XX县(区)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审批表》。
二、村(居)民委员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户口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老龄办审批。
三、市老龄办将审批通过的高龄老年人花名册报保山市老龄办核准,核准后由腾冲市老龄办转腾冲市财政局核拨补助资金。
四、高龄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按“谁办理,谁批准、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获得批准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花名册,应当由乡人民政府(社区)予以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咨询电话:0875——586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