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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4-1-11_B/2018-0730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蒲川乡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18-09-30 17: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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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川乡教育补助情况(不含腾六中)

蒲川乡教育补助情况(不含腾六中)

(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腾冲市于2012年3月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配套资金80%,县级配套资金20%。

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实际200天(每学期1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800元。

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

补助形式(蒲川乡):早餐熟食。

办理结果:2018年3-7月补助3421人,补助金额136.36万元。

(二)两免一补

指2001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其中中央财政负责提供免费教科书,地方财政负责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补助对象: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办理结果:2018年春季,共免除2499名小学生杂费,并提供免费教科书,计22.49万元;共免除922名初中学生杂费,并提供免费教科书,计16.6万元。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每学期500元),初中和特殊教育1250元/生.年(每学期625元)。

补助形式:现金补助(委托银行代发至学生家长账户)。

办理结果:2018年春季发放寄宿生补助费,小学2315人,115.75万元;初中886人,55.375万元。

(四)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在班儿童。

补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学前教育阶段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等在园在班幼儿。

补助标准:标准:300/生.年(每学期150元);

补助形式:现金补助(委托银行代发至学生家长账户)。

办理结果:2018年春季,补助409名在园在班幼儿,发放助学金6.135万元。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乡镇中心学校代办点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贷款额度和期限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2018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4.申办流程及审贷材料

(1)首次办理(首贷)

 高中预申请(在校生首贷在高校预申请) 学生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并录入申请贷款信息(导出《申请表》并签字) 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申请的,需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中任意一家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办理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签字审查盖章后的《申请表》原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在校生学生证原件前往户籍地中心学校代办点审查,审查通过后现场办理并签订电子合同,领取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高校录入回执(学生持申贷时县级资助中心开具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交学校录入电子回执) 核对入账信息(待国家开发银行打款后自行核对入账信息)

(2)在校生续贷(续贷)

高校预申请(在校生在高校进行预申请) 学生网上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导出《申请表》并签字) 资格审、办理贷款(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人持身份证原件、签字后的《申请表》原件前往户籍地中心学校代办点审查,审查通过后现场办理并签订电子合同,领取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高校录入回执(学生持申贷时县级资助中心开具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交学校录入电子回执) 核对入账信息(待国家开发银行打款后自行核对入账信息)

注:续贷如果涉及学历(如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或者其他信息变更的,要先到腾冲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信息变更后才能到中心学校办理贷款。五年制大专班前三年不得办理,后两年可以办理。

5.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或持银行卡到户籍地县级资助中心(或乡镇中心学校代办点)刷卡还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的,事先需由学生登录个人网络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再由学生本人或家属持银行卡到县级资助中心或乡镇中心学校代办点刷卡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