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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10_C/2018-0806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发布日期 2018-08-03 08: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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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8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5-5181623

传   真:0875-5181623

通讯地址:腾冲市环境环境保护局

邮    编:679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景业·高黎贡小镇一至三期建设项目

腾冲市曲石镇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景业·高黎贡小镇一至三期建设项目位于腾冲市曲石镇,一期占地面积140158.93m2,建筑面积124212.81m2,主要建设低层、高层住宅及相应配套设施;二期占地面积90343.80m2,建筑面积156009.01m2,主要建设低层、高层住宅及相应配套设施;三期占地面积90343.80m2,建筑面积156009.01m2,主要建设低层、高层住宅及相应配套设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与运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有一定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工程建设产生的扬尘污染。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机械噪声与交通运输噪声污染。

(4)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造成短期对动物的直接不良影响不明显。

(5)固废影响:土石方弃渣、建筑与生活垃圾污染。

(6)主要环境风险:建设本身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没有大的风险。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旱季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雨季储存待晴天后,再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运营期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再排入项目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要求限值后,通过景观大道的污水管网从项目区东北侧排入龙川江。

(2)大气环境:砂石料设置堆场,堆场和运输车辆进行覆盖,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扬尘。

(3)声环境:运输车辆限速慢行,减少鸣笛;施工活动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间。

(4)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结束采取有效的植被和生态恢复措施;

(5)固废:项目剩余土石方用于雅居乐项目回填,无弃土弃渣产生;建筑垃圾统一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做好环境事故应急池的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