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19-020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08:25:4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腾冲市金华石厂6万m3/年石灰石开采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提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日-2019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邮编:679100,联系电话(传真):0875-51616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腾冲市金华石厂石灰石开采加工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腾冲市猴桥镇箐口社区
建设单位:腾冲市金华石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矿区面积0.2652km2,开采标高2160m--1930m,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石灰石开采加工生产线和相应附属设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对策措施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废水、施工与运营期生活污水、运营期工业场地与排土场淋滤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粉尘、道路扬尘;采厂、堆料场、排土场扬尘等。
(3)声环境影响:施工和运营期机械设备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污染。
(4)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影响:废土石方、生活垃圾、化粪污泥、沉淀池底泥等。
(二)采取的主要防治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采场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堆料场和排土场淋滤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外排,生活废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农地施肥。
(2)大气环境:原料堆场和运输车辆进行覆盖,施工场地、堆料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
(3)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限速慢行,减少鸣笛;通过距离衰减、绿化带减噪等。
(4)固废:排土场设置拦挡,后期复垦绿化,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集镇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