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19-05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发布日期 | 2019-05-27 17:24:18 |
文号 | 浏览量 |
(企业自主公示信息)腾冲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为解决腾冲市及周边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滞后和不足的现象,腾冲海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在腾冲市固东镇腾越水泥厂区内建设3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我单位接受腾冲海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腾冲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发电项目
二、建设内容:建设一座焚烧处理3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建设1×3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1×N6MW汽轮发电机组、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三、建设地点:腾冲市固东镇腾越水泥厂区内
四、建设单位名称:腾冲海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春雨 电话:1838749****
电子邮箱:*******haichuang@sohu.com
五、环评单位名称: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燕 电话:0871-6458****
电子邮箱:****7696@qq.com
六、审批部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参与公众调查对象为项目区周边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村民小组和项目区周边的居民。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了解本项目有关建设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正式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10日。
腾冲海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