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0-0803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16:35:0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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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邮 编: 679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腾冲市经纬矿业有限公司水城萤石矿开采项目 |
腾冲市滇滩镇水城达洞山 |
云南勤策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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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1952万元,矿区面积0.866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2250-1800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建成后年开采普通萤石矿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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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矿井废水、淋滤废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等对地表水有一定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表土堆场产生的扬尘粉尘、汽车尾气、食堂油烟等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开采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与车辆运输噪声对周围有一定的影响。 (4)固废影响: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生活垃圾、废机油等对周围有一定的影响。 (5)生态影响:矿山在建设及开采过程中,工程区征地范围内的原自然地表、植被将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局部地貌将发生较大的改变,损坏了原自然地表的水土保持功能,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 厨房设置一个2m3的隔油池,办公区旁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厨房废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绿化标准后,非雨天回用于办公生活区道路洒水降尘、绿化; 在废石场下游平地新建1个矿井水沉淀处理池(处理规模为1787m3/d),用于处理矿井废水,采用“石灰中和+絮凝沉淀”处理法,处理达标后,在非雨天,部分回用于各场地洒水降尘、道路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外排至银产沟最后流入进入木梁河;在雨天时,少部分回用于井下防尘,大部分外排至银产沟最后流入进入木梁河;在各坑口场地修建简易排水沟,在废石场上游设置截排水沟长,排出废石场外围雨水,减少进入废石场、工业场地的雨水。将原矿临时矿仓设置为封闭式(三面围挡+顶棚)堆场,避免产生原矿淋滤废水;在废石场下游设置1个淋滤水沉淀池(容积194m3),在三个工业场地低洼处分别设置三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分别为2.6m3、10m3、17.5m3),对废石场淋滤废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至矿井水处理池中进行达标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在原矿临时矿仓四周设置三面围挡+顶棚,场内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地面经硬化处理;废石堆放采取压实、覆土等措施减少风蚀扬尘产生,干燥天气条件下采取洒水措施增加表面废石含水率,控制起尘;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供水管道敷设至采场,钻孔凿岩时可减少粉尘产生。掘进、采矿爆破作业时要求撤出全部工作人员,爆破结束采用机械通风,粉尘散尽后才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作业;项目区定期对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新增1辆15t洒水车,在废石场和场区道路采取适时的洒水降尘措施,并在开采结束后及时对废石场进行植被恢复。项目车辆运输物料应加盖篷布、减速行驶,定期对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同时建设单位应注意运输道路路面的硬化与平整,并加强道路维护;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尽量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食堂油烟经过抽油烟机收集之后,从烟道排入大气,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区合理作业施工时间,施工活动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间,采用低噪音和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安排爆破时间,严禁夜间爆破,采用湿式爆破,控制爆破影响。限制车速、禁止车辆夜间鸣笛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区基建期产生废石2.21万m3,产生的废石能回填的就回填于施工期,多余部分堆存于废石场,堆存废石量为0.2万m3,废石不外排;拆除的建筑垃圾约2t左右,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废砖、废石等全部在修建道路时在路基区进行回填,不外排;生活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机修间旁新建危废暂存间(5m2),废机油集中收集于危废桶内,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复种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尽量少破坏森林植被,严禁在施工以外区域乱砍乱伐;尽量利用已有道路,禁止随意开辟施工便道。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腾冲市经纬矿业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滇滩水城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相关恢复生态措施执行,根据矿山开采进度,对废石场以及废气坑口工业场地及道路进行阶段性植被恢复;清除碎石等影响植物生长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有利于生物的迁移。废石场通过覆土和复耕措施等措施植被可得到恢复,重建受损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破碎退化的生境,恢复区域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减少项目建设带来的石漠化问题。 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捕猎活动。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将依据矿山开采进度逐步对不再利用的矿区道路恢复植被。项目已编制有复垦方案,应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要求及时进行复垦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是可以恢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