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40108-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4-01-08 08:40:32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4130035等5个重点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D2YN202104130035、X2YN202104150001、X2YN202104150030、X2YN202104150031、D2YN202104190100等5个重复投诉举报件。保山市腾冲市马站乡马站石材工业园区因环保问题于 2021年3月3日被当地政府强制断电关停,存在“一刀切”现象,导致284家石材加工户因停工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举报人希望相关部门杜绝“一刀切”行为,给予合理解决方案。 |
核实情况 | 经核实,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典型问题的函》(环办生态函〔2020〕736 号)整改要求,经腾冲市多次调研、听取意见,制发《腾冲市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从依法关停取缔、拆除复垦、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群众增收等方面进行综合系统整治,明确了关一批、停一批、并一批、转一批的工作原则。按照2021年1月至2月开展宣传发动、3月至6月集中开展整治、7月至9月进行检查验收的工作步骤开展整治。2021年3月3日,根据《腾冲市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马站乡、曲石镇、固东镇石材加工户统一采取关停措施,为方便群众自行拆除厂房和设备,经研究决定继续供电至3月25日。为切实解决石材加工片区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腾冲市委、市政府从长远出发、从大局统筹考虑,一方面将3个乡镇所涉村(社区)纳入了腾冲市首批乡村振兴建设,做到“一村一品”,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另一方面通过宣传引导,将集中加工户迁入中和石尚产业园,并给予政策优惠,进一步规范石材产业发展。该投诉举报件不属于生态环境部《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中所述的“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环保“一刀切”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杨嘉庚 联系人:蔺应铭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4130003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滇滩镇山寨村上山寨自然村下设高寨子、田心、老寨子三个村民小组,高寨子村民小组长徐某某违规在群众耕地和集体山林(山寨村上山寨横河汉坝桥)非法挖煤,破坏地表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
整改落实 情况 | 1.立案查处,责任追究到位。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徐某某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并处罚款40000元,共计4.6万元,已执行到位并上缴国库。 2.生态修复,整改到位。由当事人进行覆土,恢复土地原状,并按照保山市政府督察要求开挖了排水沟。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杨嘉庚 联系人:杨文萱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4170039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宝能地产2018年占用保山市腾冲市北海湿地南面湿地和农民耕地后建设的别墅已被叫停,但其破坏的湿地和农田至今未恢复;2019年底至今,该地产在北海湿地西南侧重新。选址建房,砍伐大量森林。 |
核实情况 | 1.“宝能地产2018年占用保山市腾冲市北海湿地南面湿地和农民耕地后建设的别墅已被叫停,但其破坏的湿地和农田至今未恢复”的问题。经现场与北海湿地管护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核实,腾冲市北海湿地南面地块“宝能彩云之上一期”项目规划用地,不在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符合腾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北海湿地和其它湿地范围,不存在破坏湿地和农田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2019年底至今,该地产在北海湿地西南侧重新选址建房,砍伐大量森林”问题。经现场核实:该举报地块不在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其它湿地范围,符合腾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已依法办理并取得林地、土地等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截至目前,未发现不按采伐证规定采伐林木的情况。不存在“砍伐大量森林”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杨嘉庚 联系人:李恩元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4190032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山语湖小区和东湖之间正在修建酒店,举报人认为可能会破坏生态环境。 |
核实情况 | 经核实,该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水保许可齐全,因属豁免类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涉及林地,无需办理林地手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责任人:王丽云 联系人:李姜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4220039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璀璨明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用腾冲市腾越街道下绮罗社区基本农田和热海河河道建成“水墨中国”房地产项目。该小区直排污水污染热海河,侵占河道致使热海河上游存在内涝隐患。 |
核实情况 | 1.关于“公司占用腾冲市腾越镇下绮罗社区基本农田建成‘水墨中国’房地产项目”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水墨中国”项目用地符合《腾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用地分别于2008年、2012年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并依法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11宗961.038亩,按规定进行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关于“公司占用腾冲市腾越镇下绮罗社区热海河河道建成“水墨中国”房地产项目”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热海河白桥河段从项目区穿过,公司未占用。但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优化项目建设与河道保护管理,公司于2012年8月向腾冲市水务局提出请求给予涉及项目区内的940米河道改道申请,腾冲市水务局批复同意公司申请(批准文件:腾水务〔2012〕8号)。2018年5月,公司因调整项目规划,需对流经项目区的热海河白桥河段明渠部分调整为箱涵,腾冲市水务局批复同意调整长度为445米(批准文件:腾水务复〔2018〕6号)。批准改道整治后的设计防洪标准为满足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洪峰流量28.2立方米/秒)。在施工过程中,市水务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工程项目按批复实施,工程设计符合防洪标准,不存在侵占河道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3.关于“该小区直排污水污染热海河”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水墨中国房地产开发项目分两期进行开发建设,分别于2012年9月12日、2015年3月30日取得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许可批文。现场核查时,一期项目已全部建成并交付业主,二期项目部分建成并交付业主,目前已入住930户(长期居住720户)。项目建设时规划设计建设污水处理站3个,处理工艺采用膜法A/O工艺和化学除磷方法相结合,其中1号处理站日处理规模242吨/日、2号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1700吨/日,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完全能够满足小区的正常污水排放并达到排放标准,3号污水处理站正在建设中(处理规模916吨/日)。目前小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均已接入建成的1、2号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现场核查时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存在直排至热海河的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4.关于“该小区侵占河道致使热海河上游存在内涝隐患”的问题。经现场核实:经走访群众和社区工作人员,热海河上游大部分为天然河道,历史上遭遇强降雨时常有洪涝灾害发生,与水墨中国项目建设无关。水墨中国项目区属热海河上游,流经项目区全长940米。经调查,近年来,小区内未发生过河水漫堤情况,不存在内涝隐患。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杨嘉庚 联系人:王连涛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4230044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近年来,团田乡存在以“清理河道”为名义在龙江河开采砂石情况。砂石开采企业利用破旧机械围堵进入田间道路,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
核实情况 | 腾冲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和团田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4日14时对团田乡龙川江段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重点核实了2020年清河行动涉及的帕允河段、佑民桥河段、杨柳湾河段、老江桥河段、毛洞河段等。 1.关于“近年来,保山市腾冲市团田乡存在以‘清理河道’名义在龙江河开采砂石情况”问题。2019年8月,团田乡出现持续降雨天气,大量泥沙沿囊箐河等河流流入龙川江,使龙川江泥沙沉淀淤积,河床抬高,出现江水漫灌、损坏农田和道路等度汛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团田乡人民政府曾于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对龙川江团田段实施了清淤清河行动,清淤工作于2020年5月底全部完成,自2020年6月以来未进行河道清淤清理工作。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龙川江河道团田境内有以“清理河道”名义开采砂石的行为。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关于“砂石开采企业利用破旧机械围堵进入田间道路,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问题。经现场对村组干部、群众进行走访排查,2020年龙川江团田段实施清河行动时,没有发现利用破旧机械围堵田间道路的情况。目前,全乡田间道路畅通无阻,未发现有利用破旧机械围堵田间道路的行为。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水务局 责任人:彭萍 联系人:段燚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4230062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中和镇大冲村下村被强征1000余亩土地(山林)用于建设石材加工厂。 |
核实情况 | 经实地核查和走访镇村组干部群众,举报所反映地块为中和镇大村社区下村自然村龟山东侧。近年来,腾冲市大力开展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工作,拟在中和镇大村社区下村规划建设腾冲火山石时尚产业园,项目涉及土地位于中和镇下村自然村龟山附近,为下村7个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未承包到户。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完成备案、可研编制和规划设计,中和镇已完成全部土地丈量和补偿测算工作,项目未开工建设。2021年启动征地前期工作以来,征地宣传工作组先后数十次组织召开“时尚产业园区”征地工作动员宣传会议,收集群众、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认真细致地解答。2021年4月10日,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镇村干部、下村联队干部、下村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商讨达成共识,同意对该区域土地进行征收。 目前,所涉土地现状未发生改变,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符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的规定,所开展的征收土地相关前期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强制征地的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杨嘉庚 联系人:李恩元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4270051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2019年9月至11月,保山市腾冲市政府在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用批复的情况下,违法砍伐腾冲机场连接线公路(飞虎公园—腾冲机场)48.4323公顷森林。 |
核实情况 | 经核实:一是省道S335腾冲机场连接线(项目代码2016-53052248-01-252968)主线占用30.8405公顷林地,于2019年4月11日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占用17.5918公顷林地,于2019年4月11日取得准予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于2017年4月12日取得用地预审意见(云国土资预〔2017〕9号)批复,于2020年1月20日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二是在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后,根据交通运输局提交的采伐申请材料,市林草局依法对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内需采伐林木地块,向腾冲市交通运输局核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2019年4月24日至25日,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48份,蓄积5329立方米。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将采伐手续许可证移交腾越镇及清水乡林业站,依据采伐许可,各项目部协助林农开展对机场连接线使用林地中的林木进行采伐;三是腾冲机场连接线项目于2019年5月7日正式进行开工,没有未批先建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林草局 责任人:刘永强 联系人:辛成莲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4270044等2个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X2YN202104270044、X2YN202104280077一般投诉举报件保山市腾冲市东湖公园主入口与沙滩中段休息长廊内噪声污染严重,举报人诉求将该休息长廊改为阅读书廊,从源头解决噪声问题。 |
整改落实情况 | 1.由市综合执法局安排巡查人员定时段、定人员守点式管理,重点在06:00-08:00,12:00-14:00,19:00-21:30进行管控。并于2021年1月8日于该长廊边设立两块禁止喧哗,文明娱乐”的告示牌,同时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 2.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对该问题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无此类问题发生,并对东湖公园进行噪声监测。欢乐湖监测点位的Leq48.3dB,这个点位功能区为1类区,1类区昼间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55dB。 3.由腾越街道进行入户宣传普法教育。 4.由市公安局向周边居民宣传若再有此类问题发生,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875-110。 5.由文旅局设置了图书专架,满足市民和投诉人的文化需求。 6.由市住建局加强公园设施建设,营造良好公园氛围。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综合执法局 责任人:余永华 联系人:段生耀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5020040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乡北海村北海湿地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毁林修建别墅情况。 |
核实情况 | 经核实,一是云南腾冲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无水源保护功能区划。北海乡双海社区辖区不涉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是北海湿地周边林地内没有审批过农村宅基地;三是北海湿地周边不存在毁林和修建别墅的行为;四是北海湿地周边有一个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为“宝能彩云之上”项目。宝能彩云之上项目区不在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其它湿地范围,符合腾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已依法办理并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正在开发建设。已办理相关土地、林地、规划、建设、水保、环评等审批手续。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林草局 责任人:刘永强 联系人:辛成莲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5030021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湿地存在以下生态环境问题:1.800亩水面被填埋,100亩农田被用于修建房屋;2.北海湿地附近多个地产项目毁林建房;3.高尔夫球场建设在水源地附近。 |
整改落实情况 | 经核实:北海湿地及其附近北海乡双海社区范围内,除宝能开发建设项目外,无其它建设项目。 1.关于“保山市腾冲市北海湿地800亩水面被填埋”的问题。经现场核实,目前,在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未发现水面被填埋。北海湿地及其周边区域未有此类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记录,未有相关执法部门案件登记、立案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关于“腾冲市北海湿地100亩农田被用于修建房屋”问题。经现场研判,从面积、位置、群众关注程度来说,对应举报人反映的“100亩农田被用于修建房屋”区域,应为宝能一期开发建设项目。公司在办理土地合法手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于2018年11月即进场开始平整场地,因未取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原腾冲市城乡规划局、腾冲市综合执法局向公司下发停工通知,公司即停止了场地平整行为。公司虽未建设房屋,但2018年确实存在过平整场地行为。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3.关于“北海湿地附近多个地产项目毁林建房”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北海湿地附近仅有宝能一个开发建设项目。宝能一期项目不涉及林地,二、三、四期项目,均已办理了林地审批手续,不存在毁林,目前,除一期环评行政许可手续未办理外,其它相关手续已办理;除一期未动工建设外,二、三、四正在开发建设。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4.关于北海湿地存在“高尔夫球场建设在水源地附近”的问题。北海湿地及其周边仅有宝能彩云之上开发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7月取得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腾发改投资备案(2019〕73号),项目代码:2019-530581-70-03-042393,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展示馆、酒店、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及地下车库等;区外配套污水处理站,配套天然气供气站,配套衔接道路”,备案建设内容及实地调查核实,均无高尔夫球场建设内容和建设现场。就水源地问题而言,经与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腾冲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无水源保护功能区划,北海乡双海社区辖区不涉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乡镇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针对部分属实问题:一是2021年5月7日,对宝能公司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公司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群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印发《林业和草原重点法律法规汇编》4500份,通过多渠道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四是2021年10月24日,腾冲市林草局组织人员再次对宝能彩云之上项目区范围内涉林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未发现新增涉林违法行为;五是涉及未批先占用林地的行为,已于2019年12月9日向当事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腾林罚决字〔2019〕第 127号),收缴罚款174.5075万元,并加强督促指导,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审批〔2020〕378号),批准使用林地65.9013 公顷。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林草局 责任人:刘永强 联系人:辛成莲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5060005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举报人不认可X2YN202104220039举报件(保山市璀璨明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墨中国”项目占用腾冲市下绮罗社区基本农田和热海河道开发房地产相关问题)的“不属实”核查情况,且再次举报该公司违法占用天然河道开发房地产项目,拆除防洪坝污染河流,破坏生态环境。 |
核实情况 | 1.关于公司“违法占用天然河道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问题。经现场核实,热海河白桥河段从项目区穿过,公司未占用。但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优化项目建设与河道保护管理,公司于2012年8月向腾冲市水务局提出请求给予涉及项目区内的940米河道改道申请,腾冲市水务局批复同意公司申请(批准文件:腾水务〔2012)8号)。2018年5月,公司因调整项目规划,需对流经项目区的热海河白桥河段明渠部分调整为箱涵,腾冲市水务局批复同意调整长度为445米(批准文件:腾水务复〔2018)6号)。批准改道整治后的设计防洪标准为满足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洪峰流量28.2立方米/秒)。在施工过程中,市水务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工程项目按批复实施,工程设计符合防洪标准,不存在侵占河道问题。工程建成后,有效降低了当地洪涝灾害。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关于“拆除防洪坝”的问题。经调查组现场询问水墨中国小区工作人员、腾越街道下绮罗社区工作人员及熟悉情况人员,该河段从未建有防洪坝。2012年该河道未改道前,原河道上曾建有简易石板桥1座,1996年由于洪涝严重,桥板有所变形,原腾冲县洞山乡水管站及下绮罗村在桥下4一5米处采用木桩加毛石卡缝设置齿墙一道,固定河床稳定便桥(举报人所指的防洪坝),不具备防洪功能,所以该公司2012年依法进行河道改道时,结合公司总体规划布局,便桥无存在必要,固将便桥和齿墙拆除。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3.关于“污染河流,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分别于2012年9月12日、2015年3月30日取得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许可批文。项目建设时规划设计建设污水处理站3个,处理工艺采用膜法A/O工艺和化学除磷方法相结合,其中1号处理站日处理规模242吨/日、2号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1700吨/日,均已建成投入使用。3号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916吨/日,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目前,小区内有930户住户,长期居住720户,小区内日用水量约420方,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均已接入1、2、3号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现场核查时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杨嘉庚 联系人:王连涛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4140017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在修建保腾二级公路及华严路时,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下绮罗社区环村水沟因水源被截断而变成污水沟。该社区19、20村范围内的污水沟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
整改落实情况 | 1.相关部门及腾越街道组织群众座谈,统一群众思想认识,周边村民同意恢复沟渠通水。 2.按照村民意愿及环村沟现状,制定《腾冲市下绮罗刘家湾(19-20组)环村沟截污方案》,投入资金74.2万元,敷设DN400截污干管210米,到户支管687米,将沿线居民污水乱排口及排查出的经营户排污口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彻底解决了刘家湾排水污染问题。 3.制定《腾冲市中绮罗刘家湾巷环村沟处理方案》,投入资金90万元,安装引水管道280米,埋设排水管道130米,实现环村沟引水入村。 4.对绮罗环村沟刘家湾段的污染源、排污口等进行了全面排查,下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水域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31份,对环村沟全线(含刘家湾段)开展清淤2次,清理淤泥、杂物14车,投入资金11万余元,实施刘家湾沟底硬化工程,硬化沟底214米,并将环村沟保洁纳入村规民约,由专人进行保洁养护。 5.对沿线商户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沿线经营性商户9家,其中2家餐饮商户存在污水和垃圾由明沟直接排入刘家湾环村沟现象。对发现问题,已由住建部门将其纳入截污纳管工程。 6.制定《下绮罗社区环村沟河道清理保洁制度》,明确截污管、引水管和沟渠日常管理要求和责任,健全环村沟保洁长效机制。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住建局 责任人:江超 联系人:尹兴考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4160015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团田乡帕允村两村民以清理河道为由在龙川江河道(龙江一级电站至腾龙桥一级电站河段)内采砂,破坏河堤导致沿岸农村道路被江水冲毁,对附近农田产生安全威胁。 |
整改落实情况 | 腾冲市水务局和团田乡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于2021年4月17日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保山腾冲市团田乡帕允村两村民以清理河道为由在龙川江河道(龙江一级电站至腾龙桥一级电站河段)内采砂”问题。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在龙川江河道(龙江一级电站至腾龙桥一级电站河段)有非法采砂的人员、有关机械设备和采砂痕迹。据查,2019年8月,团田乡出现持续降雨天气,山高坡陡的地势特点和含沙量丰富的土壤结构,导致大量泥沙沿囊箐河等河流流入龙川江,造成龙川江泥沙沉淀淤积,河床抬高,出现江水漫灌、损坏农田和道路等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并经腾冲市人民政府同意,团田乡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人员、机械等对龙川江团田段实施了清河行动,以保障河道畅通,防止洪灾发生,降低群众损失。综上所述,该河段不存在非法采砂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关于“破坏河堤导致沿岸农村道路被江水冲毁,对附近农田产生安全威胁”问题。经现场核查,举报人指出的“农村道路”实为“机耕路”(农村田间生产便道),长约110米,宽约4米,涉及农田15亩。现场无支砌河堤,部分机耕路有水毁痕迹。据查,2020年8月,连续强降雨导致龙川江水位上升(据龙川江腾龙桥水文站资料显示,8月18日水位达1106.93米,超警戒水位0.32米;8月25日水位达1106.85米,超警戒水位0.24米),沿岸部分机耕路及田埂被江水损毁,沿江群众农作物及生产生活设施有不同程度损失。灾情发生后,市、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受灾情况,妥善处理灾情,投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约18万元,其中针对信访举报点受灾农户发放了数额不等的救灾资金(2020年10月发放胡某鸾户500元,2021年2月发放陈某云户1000元、胡某鸾户1000元、何某建户500元、匡某联户500元)。综上所述,信访人举报因村民采砂破坏河堤导致沿岸农村道路被江水冲毁、农田安全威胁问题诱因不属实,部分田间机耕路损坏为自然灾害导致。结合龙川江水势变化及群众需求,浇筑混凝土挡墙加固河岸800米(含举报人指向段110米),平整生产便道800米(含举报人指向段110米),工程已完工。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强河道周边管理。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部分属实问题:结合龙川江水势变化及群众需求,浇筑混凝土挡墙加固河岸800米(含举报人指向段110米),平整生产便道800米(含举报人指向段 110米),工程已完工。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强河道周边管理。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水务局 责任人:彭萍 联系人:段燚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4180024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砚湖社区筒车河中下游段水体黑臭。 |
整改落实情况 | 2021年4月19日,由腾冲市住建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和腾越街道组成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水体颜色正常,有部分淤泥沉积,部分河段有腐烂水草,有轻微气味。经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筒车河水体进行采样检测,共检测3个点位,监测结果为:点位1(筒车河上游):透明度42cm,溶解氧7.51mg/L,氧化还原电位210mv,氨氮0.475mg/L;点位2(筒车河中游):透明度30cm,溶解氧4.33mg/L,氧化还原电位203mv,氨氮0.478mg/L;点位3(筒车河下游):透明度35cm,溶解氧3.65mg/L,氧化还原电位148mv,氨氮0.834mg/L。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透明度(轻度黑臭25-10cm,重度黑臭<10cm);溶解氧(轻度黑臭0.2-2.0mg/L,重度黑臭v0.2mg/L);氧化还原电位(分级标准为轻度黑-200-50mv,重度黑臭<-200mv);氨氮(分级标准为轻度黑臭8.0-15mg/L,重度黑臭>15mg/L),筒车河中下游水体不属于黑臭水体。 但现场发现河道确实存在部分淤泥沉积,部分河段有腐烂水草,有轻微气味等情况。据调查组初步分析,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筒车河是流经城乡的农灌沟渠,河流沿线部分村庄铺设截污管道不到位,可能有部分生活污水排入河道。二是河流沿线涉及农田6800.71亩,目前种植大棚蔬菜87亩,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可能受季节性农业生产影响。三是近期腾冲气候比较干旱,导致河道水流量较小,且河道清淤不到位,中下游部分河段有水体滞留、淤泥沉积。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部分属实问题:一是腾冲市综合执法局对筒车河沿线漂浮物、水草进行打捞清理,共清理水草、白色垃圾、杂物6.5吨;对筒车河城郊段(东湖至大盈江汇流口)沿线商(住)户排污情况进行巡查17次,未发现向河道内非法排污行为。二是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牵头,腾冲市乡村振兴公司承建,完成了筒车河流域上游黄坡、洞山、玉璧三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80万元,主要内容为村寨管沟清淤、新建部分管道、原有3个氧化塘提升改造等。由腾冲分局环境监测站每月对筒车河开展一次水质监测,根据2021年4月-2022年2月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由V类提升为Ⅲ类。三是腾越街道对筒车河流域污染源开展排查,共排查主要污染源22处,其中:无需整改6处、现场整改9处、限时整改7处。持续推进筒车河流域边查边改,对全流域内通知整改的7处污染源进行了二次巡查,已全部整改完成。制定《腾越街道河道管理保洁实施方案》,完善考核标准,明确管理保洁职责。发放《保护筒车河倡议书》600余份,开展筒车河全线清淤9.33公里,清除淤泥2.3万立方米,埋设排水管140米,共投入资金约50万元。四是腾冲市水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健全筒车河河长制体系,设置街道、社区级河长6名,2021年以来两级河长共完成巡河249次。五是由腾冲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腾越街道砚湖社区筒车河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对筒车河城郊段(东湖至大盈江汇流口)沿线各类经营主体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22户经营户,其中:8户已建成沉淀池并投入使用,6户已整改,其余8户不需建造沉淀池。六是腾冲市住建局加大对筒车河巡查力度,完成巡查3次。委托设计公司开展筒车河城市段截污纳管工程方案编制,目前,项目已完工,埋设沿河污水管1615米。七是在第二次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普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普查工作,并根据普查结果,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从源头上确保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实现农业的绿色发展。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住建局 责任人:江超 联系人:尹兴考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4210039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五合乡乡那弄村的饮用水源“道河水库”水质差,雨季库内呈泥浆水状,影响村民饮水。 |
整改落实情况 | 1.投入资金58万元,安装了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水处理设备1套、新建100立方米调节池和取水池各1个,将水源调整到水库上游水质较好的山箐取水,产水量为138立方米/天,可保证那弄村690人饮用。 2.完成了水库库区清淤和库岸树木清理,修建弃渣场1个,确保了水库水质有效改善。 3.已启动甘露寺水库水厂建设,水厂至五合乡丙弄村的37公里DN400-DN150球墨铸铁管已完成架设,2022年底供水。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水务局 责任人:黄学斌 联系人:董宝晓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4220034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滇滩镇联族村柞木树碎石厂无证经营,污染水源,且粉尘、噪声严重扰民。 |
整改落实情况 | 腾冲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滇滩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3日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无证经营”问题。经现场检查,该砂石场为腾冲市滇滩镇杨天晓砂石经营店,于2020年7月取得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杨天晓,经营范围为砂石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销售环节合法,但加工环节未取得许可及相应的用地、环保、水保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手续。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污染水源、噪声严重扰民”问题。经现场检查,该砂石场已于2021年2月底停工,至今未生产。现场未发现噪声情况,场内设有沉淀池,已干涸,未发现排污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3.关于“粉尘”问题。经现场核查,场区内配备了洒水车、雾炮机等防尘设备,未发现扬尘现象,成品料堆放区域已用遮阴网进行遮盖,仍有部分未遮盖,存在扬尘污染环境风险。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部分属实问题:一是腾冲市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约谈业主,并下发《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处置决定书》,要求业主尽快拆除设备、清理堆放的砂石料及恢复土地原貌,多次到现场督促业主加快进度。二是2021年5月3日,腾冲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到联族村柞木树碎石场清理情况进行现场调研,要求督促业主加快加工设备拆除和砂石料清运进度。三是自2021年4月底至今,腾冲市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督促业主,要求加快进度,目前9条生产线已全部拆除、拆解全部清运;6.5万立方米成品碎石(1.5万立方米)、毛料(5万立方米)等已清运完毕;耕作层回填工作已完成,经过整改已具备可耕种条件,场地内已全部撒播草籽。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工信局 责任人:李宗春 联系人:刘信尊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5010079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1.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新大街集市至腾泸二级路马拉松跑道旁500米内两家大型砂石粉碎场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噪声影响新大街小学师生。2.界头镇唯一河流(龙川江上游界头水源区)长期存在大量挖取河沙、捞取河石情况,导致河床变深,破坏土著鱼类生存环境。 |
整改落实情况 | 1.关于“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新大街集市至腾泸二级路马拉松跑道旁500米内两家大型砂石粉碎场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噪声影响新大街小学师生。”问题。腾冲市工信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综合执法局、林草局、界头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2日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扬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现场核查,2个碎用石场堆存的原(成品)料中大部分已用遮阳网遮盖,未发现扬尘现象,但仍有部分成品料未遮盖及加工场地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环境风险。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噪声影响新大街小学师生”问题。经现场检查,董大超砂石料场加工设备距学校直线距离约400米;明福丽砂石料场加工设备距学校直线距离约300米。两家砂石场均已于2021年3月内停工,至今未生产。现场未发现噪声情况,且新大街社区、界头镇中心学校、界头镇人民政府未接到过噪声影响新大街小学师生的情况反映。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针对部分属实问题:一是自接到举报后,腾冲市组织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自然资源局及界头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及时到现场核实,并要求业主停产整改。二是自2021年4月至今,腾冲市人民政府、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领自然资源局及界头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已多次到现场督促业主加快整改进度。 2.关于“界头镇唯一河流(龙川江上游界头水源区)长期存在大量挖取河沙、捞取河石情况,导致河床变深,破坏土著鱼类生存环境。”问题,腾冲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界头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于2021年5月2日前往界头龙江小江河道沿岸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界头镇唯一河流(龙川江上游界头水源区)长期存在大量挖取河砂、捞取河石情况”问题。龙江小江界头段水流近集中,流域面积广,砂石资源丰富。近年来,随着腾冲市经济社增会的快速发展,对各类砂石料的需求增大,砂石料供不应求,价的驱格步步攀升,部分群众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偷采河道砂石。针对采此类情况,腾冲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2021年2月,腾冲市水务局和界头镇对龙江小江界头段开展了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共查处非法采砂点5个,罚没款项共7万元,有力震慑了非法采砂行为。2021年3月至今,相关执法人员和乡、村干部在日常河道巡查中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2021年5月2日,腾冲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和界头镇人民政府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未发现采砂人员、相关机械设备和采砂行为。综上所述,该河道过去确实存在群众偷采河道砂石情况,2021年3月至今,未再发生非法采砂行为。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河床变深,破坏土著鱼类生存环境”的问题。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了解及前期掌握的情况,目前未发现河床变深的情况;举报人所说的土著鱼类主要指“南方裂腹鱼”(当地人称“白鱼”),栖息在山区河流,以藻类为食。经现场观察及与群众走访了解,该河道水质清澈,当地从未发生过规模性鱼类死亡的情况,鱼类的种群和数量均未发生明显增减,也不存在“河床变深,破坏土著鱼类生存环境”的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针对部分属实问题:一是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界头镇持续做好日常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强河道周边管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2021年2月7日,5家非法采砂涉及当事人的7万元罚没款已全部上缴国库。目前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工信局、腾冲市水务局 责任人:李宗春、彭萍 联系人:刘信尊、段燚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5010073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某公司在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勐蚌村花坝村民小组仙山区域非法开采砂石料,严重破坏山体植被,废水污染村民水源,砂石运输车辆压坏双勐公路。 |
整改落实情况 | 1.关于“非法开采砂石料”的问题。经核查,腾冲县华辉石材有限公司勐蚌大羊场(白岩子)建筑石灰岩矿采矿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不存在非法开采石料情况;腾冲市中和镇勐蚌仙山石场采矿权许可证于2021年3月25日到期,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3月26日按照管权管理相关规定下发了《过期采矿权停工通知书》,至今未发生采矿行为,不存在非法开采石料情况;腾冲中和乡瞎马口采石厂采矿权许可证于2016年1月8日到期,自2013年底至今未开采,不存在非法开采石料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关于“严重破坏山体植被”的问题。经核查,举报问题涉及的3处采石场区域内,系林农交错地块,林地数据与国土数据重叠交叉。经GPS现场定点,与卫星影像图结合,利用矢量图数据确定3个采石厂具体情况为: (1)腾冲县华辉石材有限公司采点违法使用1.719亩IV级林。矿权于2023年8月6日到期,至今已停产4年,未进行采矿,植被已恢复。 (2)腾冲市中和镇勐蚌仙山石场违法使用28.23亩IV级林地。矿权于2021年3月25日到期,已于2021年3月20日停产,至今未进行采矿,植被已部分恢复。 (3)腾冲中和瞎马口采石厂违法使用6.9735亩IV级林地。矿权于2016年1月8日到期,自2013年年底以来已停产,至今未进行采矿,植被已部分恢复。 该举报问题属实。 3.关于“废水污染村民水源”的问题。 (1)腾冲县华辉石材有限公司勐蚌大羊场(白岩子)建筑石灰岩矿、腾冲县中和勐蚌仙山石场2个石场依法办理了水保、环保手续。两家业主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并按要求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水保方面,两家业主自觉履行水土保持防治义务,项目期内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无水土流失隐患。 (2)腾冲中和乡瞎马口采石厂自2013年底停止开采至今,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 (3)3个采石场地块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区域有两个饮用水取水点,其中:花坝自然村(勐蚌一组)人饮取水点高于石场开采范围,且距离较远,不存在污染现象;寺脚自然村(勐蚌二组、三组)人饮取水点位于石场下游,但距离较远,取水方式为地下出露泉水,经向当地群众了解,该取水点常年清洁干净,没有受到污染。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4.关于“砂石运输车辆压坏双勐公路”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双勐公路”为2015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项目全称为:中和镇下村岔口至勐新东棕林公路,全长31.5公里,总投资4500万元,业主为中和镇人民政府。该项目于2016年8月开工,2018年3月建成通车,项目经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验收合格后,根据《腾冲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项目的管养权已移交中和镇人民政府。中和镇下村岔口至勐新东棕林公路K0+000-K9+400段路面已部分损毁,原因是该路段为中和勐蚌、勐新两个社区群众出行、货运的主要通道,也是腾冲市中和镇勐蚌仙山石场(腾冲县华辉石材有限公司勐蚌大羊场(白岩子)建筑石灰岩矿、腾冲中和乡瞎马口采石厂2个采石场在建成通车时已停采至今)石料运输车辆进出的主要通道,平时群众货运及石场运输石料车辆负重超出承受荷载,加之坡陡弯急,排水不畅,致使此路段部分损毁。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部分属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腾冲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先后制定了《腾冲市中和镇勐蚌村花坝村民小组仙山区域举报问题整改方案》、《腾冲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一般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腾办发〔2021〕25号)等,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有力推进问题整改。二是依法依规查处到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对当事人腾冲市中和镇勐蚌仙山石场在中和镇勐蚌社区大羊场违法使用28.23亩IV级林地进行立案调查。于2021年1月8日将仙山石场有关当事人李某艳、柴某、李某能涉嫌犯罪案件以《案件移送书》(腾林草罚移字〔2021〕第7号)移送腾冲市公安局办理;经腾冲市公安局侦办,于2021年11月11日以《腾冲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腾公(森警)诉字〔2021〕28号)提交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腾冲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月20日向腾冲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于2022年2月15日由腾冲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22年2月28日以《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云0581刑初44号)判决柴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李某能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李某艳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腾冲中和乡瞎马口采石厂涉嫌在中和镇勐蚌社区大羊场违法使用6.9735亩IV级林地进行立案调查。于2021年5月26日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腾林草罚决字〔2021〕第85号)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于2021年9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对腾冲县华辉石材有限公司涉嫌在中和镇勐蚌社区大羊场违法使用1.719亩IV级林地进行立案调查。于2021年5月26日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腾林草罚决字〔2021〕第86号)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于2021年9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三是及时开展生态修复,保障植被恢复到位。由瞎马口采石厂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瞎马口采石场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实施方案》,种植2年生桤木苗1162株,播撒桤木籽6.9735千克,并于2021年9月中旬对成活率差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共补植补造华山松袋苗11000株。由仙山石场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腾冲市中和勐蚌社区仙山石场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实施方案》,种植秃杉、华书、山松、楸木等I、Ⅱ2级壮苗4248株,播撒桤木籽1.5千克,并于判处2021年9月至10月对成活率差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补种树苗9500棵,栽种面积12.14亩,播撒水东瓜子5亩;2022年2月中下 旬,对裸露地表种植松树苗8600株、红豆杉苗1000株,播撒草籽10千克。华辉石材有限公司中和镇勐蚌社区大羊场石场,因近4年未开违采,植被已自然恢复到位。四是及时修复双勐公路,保障群众出行。按照《中和镇勐蚌仙山石场和华辉石材合并矿权事宜协调会会议纪要》(中和镇党政办2021年1月6日)约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X2YN202105010073号问题整改要求,仙山石场出资对中和镇下村岔口至勐新东棕林公路K0+000-K9+400段进行修复,合同价578万元,已于2021年8月完成修复。五是调查周边水源,开展水质检测。对仙山石场区域附近花坝自然村(勐蚌一组)、寺脚自然村(勐蚌二组、勐蚌三组)人饮取水点及周边沟道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污染水源问题。其中花坝自然村(勐蚌一组)人饮取水点,高于石场开采范围,且距离较远,不存在污染现象;寺脚自然村(勐蚌二组、三组)人饮取水点,位于石场下游,但距离较远,取水方式为地下出露泉水,经向当地群众了解,该取水点常年清洁干净,没有受到污染。由腾冲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区域周边居民管网用水、中和寺脚灌溉沟水、中和花坝水崖子灌溉沟水等4个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经检测除大肠菌群超标外,符合GB547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杨嘉庚 联系人:杨文萱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YN202104300033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固东镇罗坪社区罗坪土母山背后集体林存在非法毁林、开挖石材现象。 |
整改落实情况 | 1.督促业主立即拆除设备及建筑。固东镇人民政府督促业主于2021年5月6日至13日拆除了采石场所有设备、建筑,于10月13日至14日拆除了生活用房及水管、电线,并将砂石机械设备彻底清运。 2.依法依规对当事人涉嫌破坏林地行为立案调查处理。2020年11月16日,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向业主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开采建筑用灰岩矿2000立方米,违法所得25000元。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20日作出《腾冲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腾自然资监字〔2020〕第102号),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采矿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00元。2021年4月27日,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涉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立案号:腾林草罚立字〔2021〕第75号)。经查实,当事人杜加济涉嫌在固东镇罗坪社区罗坪土母山违法占用8.22亩IV级林地开采石材。2021年5月21日以腾林草罚决字〔2021〕第84号作出处罚决定。 3.按原土地属性恢复生产条件并开展生态修复。督促指导当事人进行场地平整、回填表土、覆土约3300立方米,对耕地范围按土地性质进行了耕土回填。对林地范围进行了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并进行了6次复绿工作:一是2021年5月6日至13日种植杉木510株;二是2021年5月24日播撒草籽5千克、桤木籽6千克;三是2021年7月14日补植华山松800株;四是2021年8月6日补植桤木500株;五是2021年9月1日补植木莲1600株;六是10月14日再次补植秃杉800株,并要求业主加强管理,确保复绿效果。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林草局 责任人:刘永强 联系人:辛成莲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D2YN202105050038一般投诉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腾冲市环保委办公室 时间:2024年1月8日
投诉问题 | 保山市腾冲市固东镇罗坪社区理洪村存在非法挖山采石情况。 |
整改落实情况 | 1.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并按方案加快推进整改落实。 2.非法采石已处罚到位。2020年11月20日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腾自然资监字〔2020〕102号),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合计45000元;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0日足额缴纳到位,已上缴国库。 3.及时进行拆除。截至目前,现场加工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到位,构筑物及生产生活用房已拆除完毕共60㎡。四是正在开展生态修复。责成当事人对弃渣场进行生态修复,恢复为耕地3.1亩;对开挖林地进行场地平整、回填表、覆土约3300立方米,已种植林木(秃杉)1100株,播撒桤树籽6kg。对原种植树苗死亡情况,已责令当事人进行补种。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杨嘉庚 联系人:杨文萱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tchb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江,0875-5186785 |